让百姓有个舒适的新家——宜春市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纪实
彭文辉 贾 芳 唐甜红
近年来,宜春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尤其是今年全面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工作,提出了“13245”目标,即用三年时间改造1300万平方米棚户区住房、完成257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投入改造资金400亿元,改善50万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千方百计破解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难题;棚改项目规划设计坚持做到高起点、高品位;积极探索“在改造中保护、在保护中改造”的新模式,注重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挖掘,不搞单纯“拆旧城、造新城”……
采取阳光动迁,确保项目实施“做得稳”
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拆迁,拆迁工作重在稳定,为了确保棚改项目平稳推进,宜春始终做到调查摸底先行,认真评估风险,坚持做到阳光动迁。
在每个棚改项目正式启动前,该市都组织大量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每户家庭的人口、房屋面积、产权性质、住户诉求等情况,同时积极开展棚改政策宣传,让每户被征收家庭了解棚改的政策和好处。
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关键在群众的支持。宜春市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中之重来抓,每个棚改项目坚持做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前,项目实施在后。通过风险评估,倾听群众心声,取得群众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认可和支持,从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对实施棚改的项目,该市还坚持做到从项目实施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措施和改造后的效果都进行公示,确保阳光运行,获得群众对棚改项目的支持。
注重有情操作,确保拆迁群众“住得好”
棚改的根本目的在于惠民生。在和谐征迁中,宜春始终坚持“依法公正、 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的原则,制定惠民、利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不与民争利。在充分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多元化,全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对选择异地安置的,在选择就地就近安置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补偿费用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城市棚户区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
袁州区黄颇路棚户区改造面积达42万平方米,是迄今省内最大的棚改区。该区将征收改造区域最好的地块用于回迁安置,精心布局绿地、住宅小区和休闲、商贸综合设施,以方便群众生活,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心系百姓的情怀。
加强文物保护,确保历史文化“留得住”
历史文化是城市之魂。棚户区改造,绝不能搞“一刀切”,务必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秉承着“棚户区改造不能只做简单的加法和减法”的理念,宜春市十分注重处理好旧城改造和遗产保护的关系,切实维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和环境特色,保留城市的记忆,延续历史的文脉。与此同时,利用城市文化遗产培植文化产业,适度融入现代生活元素,以文化推动旅游,以旅游提升人气,以人气带动商业,以商业繁荣经济,从而使棚改区在延续城市记忆的同时为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生命力。
棚改攻坚战的冲锋号角现已响彻宜春大地的每个角落。截至7月底,今年全市安排的103个项目中,已有49个项目全面开工,另有35个项目完成了报建手续,其余项目正在加紧推进之中,不久后将有更多的困难群众告别棚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