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自我监督的螺丝——江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实
拧紧自我监督的螺丝
——江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实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干的就是‘打铁’的活儿,必须从严要求自己,做到政治忠诚、本人干净、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廉洁定力。”对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自我监督工作,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逢会必讲。
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用铁的纪律锻造过硬队伍,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去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4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省纪委对查处的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树起“高线”,对党绝对忠诚
没有理想信念,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近年来,江西省纪委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标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对党忠诚,言行一致。
据了解,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委厅机关各支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在自觉查找个人“不严不实”问题的同时,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历史等内容的学习,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熟记党章党规党纪,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省纪委办公厅、案件监督管理室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瞻仰方志敏烈士墓,引导大家弘扬革命先烈不朽的精神,激发爱党信党跟党走的情怀;宣传部党支部重温党章和入党誓言,坚定入党时的初衷,坚定自己的誓言……
与此同时,他们还组织委厅机关干部学习、观看中央纪委下发的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省纪委拍摄的《反腐警示录》,引导大家以反面典型为戒,从中汲取教训,坚持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底线”,使纪检监察干部从内心深处向“实”和“严”的方向努力,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通过听报告、讲党课、读原著、看展览等形式,传承红色基因,强化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鹰潭市编发“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吉安市在聘请专家学者授课的同时,还发挥当地革命传统旧址多、英雄故事丰富的优势,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观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革命博物馆、红军烈士墓等;萍乡、新余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作表率、树形象”等主题教育活动。各地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接受警示教育、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纪律意识。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江西省纪委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江西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和金融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一律点名曝光。“对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江西省纪委干部监督室认真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把严明纪律落实在日常之中,坚决“清理门户”。去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4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省纪委对查处的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问要变坏”。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润物细无声”地强化对干部的管理。
九江市纪委对反映“自家人”的问题线索不搞“鸵鸟政策”,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掩,动辄则咎。2014年以来,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76万多元;上饶市聘请156名“两代表一委员”作风建设监督员,专盯纪检监察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去年以来,该市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8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开除党籍3人。
在“清理门户”的同时,对于监督失职、工作缺位、畏首畏尾、得过且过的纪检监察干部,江西也同样抛出“撒手锏”。如,身为武宁县重点项目指挥部监督组组长的县纪委原副书记雷某,对违规发放补贴不仅不反对,而且带头领取,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其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筑牢“防线”,扎紧制度藩篱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最重要的是靠制度。”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就是要立规矩、划红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规范、指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开展,江西省纪委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广泛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问题线索处置的机构和方式方法。”江西省纪委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参照省纪委的做法,以建立严密的制度来约束,解决好“不能”的问题,切实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螺丝一圈一圈地拧紧,真正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赣州市纪委创新监督形式,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了《纪检监察系统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和新选调录用交流科级及以下干部财产公开办法》,自2014年5月以来,14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财产公示,自亮家底,在加强自我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抚州市建立市、县(区)纪委联网监控、信息共享的纪律审查科技管控一体化系统,通过“制度+科技”,使纪检监察干部抹不了案子、拖不了时间、做不了手脚、错不了数据、丢不了档案。
南昌、景德镇、鹰潭等市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严格实行办案审批、案件主办、办案回避等制度,给纪检监察干部立规矩、明要求,健全内控措施,制定不可为的“负面清单”。
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防“灯下黑”的同时,不断提高以纪律为尺子监督执纪的能力,当好“啄木鸟”。今年以来,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834起,处理12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1人;省市两级纪委公开通报70次,曝光典型案例219起。(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