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4月2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学校党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5月2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学校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学校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校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是迅速传达意见,提高思想认识。 5月2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学校反馈意见后,学校当日下午即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徐森鸣同志在巡视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对学校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5月31日,学校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了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巡视组反馈意见。6月2日,学校又专门向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通报了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学校党委认为,巡视是对学校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对学校领导班子的一次“健康体检”,巡视整改意见是推动学校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好整改工作是学校加强党的建设、加快内涵发展的“有效利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把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视为全面深化改革、净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契机,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好,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
二是组建整改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田延光、校长梅国平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以及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审处)、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和推进整改工作,并多次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纪委会、党建工作例会、院级党委书记例会以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学校党委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要保持政治清醒,主动担当责任,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分析根源,带头开展整改,将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和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当作“必答题”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每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振奋精神、推进发展的过程。
三是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措施要求。 学校主要领导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多次召集会议深入研究分析,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全体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逐条提出整改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和学校党委研究,学校制订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包括4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52项整改措施,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学校党委要求全校各相关单位坚持立足长远,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支持配合,既要立行立改,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到位,更要从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大局出发,从体制、机制、监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谋求管长远、促长效的方法举措。
四是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学校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召开相关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整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为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学校专门建立“挂号”制度,对所有问题进行挂号,实行台帐管理,不解决问题不放松,整改不完成不销号;建立监督制度,成立了整改工作督导组,给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的领导发送整改通知单,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保质保量保时完成整改任务。全校相关单位按照学校部署,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积极开展清查整改工作,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工作督导组切实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络,跟踪整改进展,加强工作督查,保证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近两个月的巡视中,省委第五巡视组以严谨勤勉的工作态度、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学校党委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深刻的党性教育,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了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症下药、把准了病根,是学校整改工作的重要聚焦点,也是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遵循。
针对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学校党委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剖析,既立行立改,又立足长远,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中,除部分需要建章立制的问题仍在继续整改以外,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 一)学校党的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委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主动适应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理论武装,践行“三严三实”,增强“四种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统筹事业发展的能力,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暑期召开学校党建工作务虚会,就加强新常态下学校党建工作研究出台若干意见,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积极筹备召开学校党代会。学校党委对筹备学校党代会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成立了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工作小组,将认真做好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努力将党代会开成一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团结奋进、加快发展的大会。
三是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校进一步严格规范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2016年以来已经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10次,今后将做到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为全校各级党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做好表率。在严格执行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同时,为进一步严肃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学校出台《江西师范大学院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督查办法》,对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按学期进行通报,确保各层面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执行党员校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16年上半年,学校所有党员校领导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学校党委会于6 月27 日专门研究党员校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定了《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党员校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要求全体党员校领导强化党员意识,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为抓好督促落实,学校组织部将于每年6月、12月对校领导“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党委书记和本人通报,确保每一位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2. 关于学校党委支持纪委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学校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中进行了专门安排,做到与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师资建设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4月14日,学校专门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并研究制定了《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下发了《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着力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今后,学校党委将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集中听取一次纪委工作汇报,进一步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进行工作协调、主动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推动分设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为进一步支持纪委工作,学校党委已研究决定向省编办进行专门报告,报请将现设的监察审计处分设为纪检监察处和审计处。根据省编办批复情况,学校将结合实际需要对成立的新机构做好人员调配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三是支持学校纪委深化“三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纪委工作实际,学校党委对现纪委参加的2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再次梳理。经7月4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学校纪委取消或退出16个议事协调机构,只保留或继续参与8个议事协调机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新参与2个议事协调机构,切实支持学校纪委深化“三转”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和问责。
3. 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够正常、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严肃政治学习活动。学校研究制定《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督查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今后将对未按规定时间(双周二下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或以业务会、工作布置会等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的,或存在发放学习会津贴等情况的,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情况严重的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二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学校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全校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部署。学校党委组织部专门成立了“两学一做”督查组,覆盖学校每一个党支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进行了通报整改。在此基础上,学校党委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在今后得到持续落实。
三是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围绕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的目标,学校今年专门举办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通过专题课堂教学、到井冈山干部学院开展实践教学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对全校改选后的党支部书记和院级党委秘书进行集中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和院级党委秘书的政策理论水平。今后,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务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基层党建工作能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4. 关于学生党员发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逐份检查纠正。学校在6月10日前对全校所有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了逐份检查,6月30日前对全校所有在校生党员入党材料逐份检查,对存在入党志愿书部分项目空白、缺少组织谈话、缺少签名或盖章等不规范的全部进行了纠正。
二是形成定期检查惯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将学生党员入党材料检查形成工作惯例,定于每年5月定期对学生党员发展材料进行逐份逐项检查,对不够规范的予以纠正,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学院党委书记和副书记进行约谈和责令整改。
三是严格学生党员发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学生党员发展流程管理,确保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学校将每年召开一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工作总结和指导。
(二)财经管理方面
1.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三公经费”超财政预算较严重,公务出国有关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对学校存在的“三公经费”超预算情况,学校对此进行了认真反省和梳理排查。对照国家和省里公务出国(境)有关规定,学校研究制定《江西师范大学公务出国出境管理办法》,修订《江西师范大学公务出国(境)人员行前手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报批和行前教育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发生。此外,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江西师范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江西师范大学公务接待费开支月报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审批程序,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全力压缩不必要的“三公”支出。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理解支持。学校对2013年至2015年“三公经费”的使用总额和支出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相应分析,正实事求是地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高校实际情况,恳请针对高校特点对高校的“三公经费”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三公经费”边界,以便更加有效规范学校“三公经费”的使用监管。
2.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打白条”领取咨询费等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积极排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学校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校领导发放的值班费、加班费情况进行了排查,对发放不够规范的有关费用启动退回等处理。
二是切实加强津补贴发放管理。学校研究制定《江西师范大学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将在职教职工的加班费用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实行预算总量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发放程序,严禁违规发放。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学校还于5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校范围开展了“制度建设推进月”活动,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将反腐倡廉要求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全过程,从制度机制上保证权力科学配置、规范运行,强化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纪、按章办事意识。
三是加强党规党纪和财经纪律学习教育。学校党委专门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月”活动,采取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讲专题党课、组织党规党纪知识测验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大家严守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校党委副书记聂剑、校纪委书记贾俊芳同志为学校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全体学员作了专题报告,切实加大党规党纪宣讲力度。在积极做好财经纪律学习的同时,学校于6月16日下午邀请省财政厅负责国库支付的领导来校作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规范咨询费、评审费发放管理。2015年学校出台了《江西师范大学关于规范临时性津贴补贴发放的暂行办法》,各类临时性津贴补贴发放得到较好规范。今后,学校将严格执行省厅有关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标准发放评审费与劳务费用,安排校内专家评审、咨询的相关费用一律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统筹,校内所有行政人员正常上班时间参加的各类咨询、评审一律不得领取任何费用。
(三)科研、国培等专项经费及学校资产管理方面
1. 关于科研经费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科研采购违规行为。对科研项目大宗设备和实验用品采购问题进行了调查规范,针对其中有个人直接赴国外采购所存在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学校在修订中的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中对此进行了相应完善,今后相关物资采购没有经过相应审批程序的将不得入库报帐,从而避免科研经费的随意支出。
二是严格科研物资采购程序。学校一方面组织全校教职工,特别是资产管理处职工和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西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采购部门和经办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着手开始修订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明确今后涉及使用科研经费采购仪器设备,必须按照预算使用经费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为建立完善采购廉政制度,优化采购惩防体系,强化采购公开透明,学校还对2016年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公开遴选。
三是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学校对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违规报销科研项目的经费和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的个人费用等情况进行了排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学校将严格实行科研经费项目预算制,对科研经费包括咨询费、评审费等各项经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确保所有开支必须与课题研究有关,对超项目预算支出的一律不予报帐,确因科研工作某一项目存在超项目预算支出的,必须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下一步,学校还将调研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规划开展对科研经费的抽审工作,努力以审促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学校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上合法合规。
2. 关于“国培计划”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国培计划”经费使用。对2011—2015年间“国培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梳理,将部分节余经费用于升级改造教师教育微格教学系统、打造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服务学校教师教育发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方面。对2013—2015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后还存在的帐面结余经费,学校已制定了《2013—2015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节余经费使用方案》,并专门上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请示处理,今后“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后的节余经费也将请示上级部门后进行调配安排。同时,根据教育部、财政部2015年12月出台的“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正着手修订完善《江西师范大学“国培计划”项目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国培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使用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按子项目预算、报账结算、决算等政策。
二是加强“国培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国培计划”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学校将以适当的方式对2016年及以后“国培计划”各子项目实施的内容、人数、教学安排和经费开支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并于每学期未由教师教育处会同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对学校“国培计划”项目实施相关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3. 关于职工个人违规参股学校后勤集团的问题
学校职工个人违规参股学校后勤集团系2001年学校进行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产物。学校对后勤集团中的职工个人股份处置高度重视,近年来多次进行了研究,在去年的后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要采取适当方式收回职工个人在学校后勤集团的相应股份,并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股份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后勤公司职工股份处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在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学校后勤集团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经与股东代表商议,学校确定了后勤集团中职工个人股份的处置方案,经上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审批后,依法依规与各位职工股东签订退股协议并退还了股本金和收益款。下一步,后勤集团将按法定程序到工商局完成股本变更等工作。此后,学校后勤集团将实现由学校全额控股,学校将进一步优化后勤集团管理体系,强化后勤管理服务职能。
4. 关于学校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一是优化资产管理体制。学校正积极筹建资产管理委员会,由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有关资产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形成学校资产统一管理的体系机制。目前,学校也正在积极开展公房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各类公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并为下一步进一步加强学校公房资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学校正在组织修订《江西师范大学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无形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经营性资产董事会管理制度,提高经营性资源产出效益,加强经营性资产的监管。为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学校主要领导于7月专门主持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和校领导碰头会,明确学校所有的店面等经营性资产全部实现统一管理和公开招租,并对学校店面清退、规划和招租的办法进行了研究,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今后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一律由资产管理处委托资产公司经营管理,所有店面实施对外公开招租,实现集中管理,统一经营,规范运行,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所有出租店面包括店面的位置、承租人、经营业态、租金收缴等将于每年年初在校内进行公开。
(四)选人用人方面
1.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执行有关制度不够严格,有的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未报批、职称评审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学校党委对干部任用中存在履行民主推荐程序不够规范、破格提拔未报批、干部档案审核不够严谨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并采取有力措施,今后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2016年3月,学校根据上级规定,对《江西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对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二是严格执行档案审核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在干部提拔任用时,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暂行办法》严审档案,认真填写《干部任前档案基本信息审核表》,做到基本信息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的不上会,确保考察对象没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不宜提拔的情形。同时,增加干部人事档案专职管理人员,明确入档材料清单和责任人,建立入档材料定期入档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档案日常管理。
三是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对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一次自我排查,对教职工转换职称系列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学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职称评审规定,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关于职称评审中违反规定的举报,一经查实,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关于存在自行设置管理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设置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合理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学校已就党政管理机构设置问题专门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进行了请示。下一步,学校一方面将根据省编办出台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重新设置学校党政管理机构;另一方面也将主动对部分机构下套设的处级机构进行集中清理消化,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逐步达到上级核定学校的党政管理机构要求。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职数管理。在2014年学校机构改革取消大部分科研机构行政级别的基础上,学校将严格根据省编办新批复学校的党政管理机构数量,从严核定和控制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的处级干部职数。今后学校将不再设置相关非领导职务。对部分因科研机构取消行政级别而保留行政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将通过到龄免职、转任专技岗或根据工作需要担任相关职务等方式尽可能加以消化。
三、下一步的整改工作安排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学校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尤其是学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大力加强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先后出台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10余项,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约束,规范了学校管理。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委要求和师生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学校党委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抓早抓小、从严从实、善始善终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更加鲜明地突出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整改意志和整改举措,把中央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扎扎实实地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着力探索和形成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活跃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努力争当江西高校党建工作的“排头兵”。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抓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力戒损害师生利益行为的发生,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二是加强压力传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持续保持压力传导,及时掌握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执纪问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任、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强化纪律要求,督促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坚持和完善整改任务报告、台账和销号制度,每个月最后一周集中督导应在该月完成的整改任务。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形成长效机制,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落实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按要求及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巩固并深化整改成效。
三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整改效果。 坚持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用心用力,抓细抓实。坚持一月一安排、一月一督查,认真组织好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学习教育抓常抓长,打牢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党性觉悟,激发深化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各级干部把争做合格党员的决心和意志体现到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行动上,推动学习教育与深化整改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切实在深化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增强巡视整改的实效。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聚焦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江西师范大学章程》和《江西师范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对巡视组指出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进行了认真反思,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构建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立起制度威信,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永远通“电”,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长期发挥作用,防止问题反弹,杜绝问题回潮,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江西师范大学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江西省委和省委第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整改工作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广大师生满意。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和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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