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每年设3000万元专项资金发展镇村公交

23.07.2015  21:23

    新华社南昌7月23日专电(记者陈毓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2015年江西省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推进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覆盖。自今年起,江西省财政每年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镇村公交发展。

    据了解,镇村公交优先选择所在县(市)域内建制村班车通车率达93%、城乡客运发展水平较好、政府支持力度较大、镇村公交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作为试点对象。目前,已拟定南昌县、上犹县、青原区、樟树市及丰城市等5个县(市)为首批试点县(市),力争在试点县(市)建成“出行便捷、经营规范、服务优质、安全可靠、保障有力”的镇村公交发展模式。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还将建立镇村公交发展考评验收制度,制定《2015年镇村公交试点奖补考核验收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