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开启

06.01.2017  02:06

 

江西台记者占伟、通讯员帅雪琴报道:
    南昌市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已全面开启。在2016年度个人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无论年度内是否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须在2017年3月31号之前,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2015年南昌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人数为31145人,比上年增加了10305人,申报年所得额84.18亿元,扣缴个人所得税11.55亿元。市民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