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四风”问题易反弹 7个“不得”是禁区不能碰

10.09.2015  09:10

  “不得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送‘红包’;不得用公款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利用职务影响要求旅游景区免费安排旅游。”9月6日,省纪委就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发出通知中明确的这7个“不得”都是公职人员踩不得的“地雷”!9月9日,记者梳理发现,节假日“四风”问题易“发作”,仅今年以来我省纪检部门公开通报的近20起收送“红包”案件中,超一半在节假日发生。

  收送“红包

  戴着人情往来面罩 超一半在节假日发生

  案例1: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祥云违规收受“红包”问题

  经查,2014年春节期间,陈祥云收受某私营企业主“红包”2万元。2014年10月,陈祥云得知有关人员被查后,将收受的2万元现金上交到省廉政账户。根据有关规定,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组织程序,免去陈祥云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职务;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祥云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抚州汤显祖纪念馆馆长陈伟铭违规收受“红包”问题

  经查,抚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兼汤显祖纪念馆馆长、党支部书记陈伟铭于2015年2月18日(除夕)上午,收受其单位聘用人员家属一公司经理张海乐所送“红包”1万元。5月7日,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伟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违纪款上缴市财政。

  ●解读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以来,我省纪检部门公开通报的近20起收送“红包”案件中,超一半在节假日发生。

  “节假日腐败往往戴着人情往来的面罩,隐蔽性、危害性更大。”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中秋国庆期间,全省各级干部、公职人员凡遇送“红包”的,要坚决拒绝,坚守底线。

  公车私用

  属典型的“节日病” 大部分发生在节假日期间

  案例1:井冈山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荣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1月至5月期间,魏荣多次违规驾驶公车,并在节假日期间多次使用公车到商场购买私人物品。经井冈山市纪委研究,给予魏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吉安市地税局研究,给予魏荣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2:宜黄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吴秀平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2月21日至22日(春节假期),宜黄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吴秀平驾驶单位公车携带家属由宜黄县城往返抚州市区等地办理私事。经过宜黄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秀平党内警告处分。

  ●解读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部门公开通报的数十起公车私用问题中,绝大部分发生在节假日期间,由此可见公车私用属于典型的“节日病”。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与其他“四风”问题相比,公车违规使用问题在定性上比较容易。中秋国庆期间,纪检部门将以明察暗访形式,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公车私用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公款送礼

  呈花样翻新之势 出现微信红包等新问题

  案例1:崇义县统计局原局长杨卫星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问题

  2014年中秋节前,杨卫星在赣州市国光超市公款购买2.1万元购物卡用于送礼。崇义县纪委给予杨卫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崇义县统计局局长职务,收缴2.1万元购物卡上交县财政。

  案例2:丰城市小港镇国土所所长范荣华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13年春节和端午节期间,时任丰城市筱塘乡国土所所长范荣华,用公款购买13000元购物卡和土特产送礼。经丰城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免去其小港镇国土所所长职务。经丰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上交财政。

  ●解读

  中秋、国庆渐近,一些商家又打起“高端定制”、“尊贵气息”等幌子,绞尽脑汁推销高价月饼等礼品。此外,公款送礼已呈花样翻新之势,一些高档礼品在电商、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辟战场,有的利用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有的把微信红包、电子预付款等作为“送礼神器”。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称,纪检监察部门将紧盯公款送礼新动向,严肃查处利用新兴技术手段公款送礼的行为,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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