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源生态补偿试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15.10.2016  21:10

    (记者郑荣林)期盼十余载,东江源生态补偿终破题。10月14日,从在南昌召开的2016年泛珠三角行政首长联席会议上传来喜讯:在财政部、环保部的大力推动和指导下,经过赣粤两省的共同努力,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近期将共同签署关于东江流域水环境补偿的协议。

        东江是珠江水系三大河流之一,发源于我省赣州市境内,含寻乌、定南、安远三县和会昌、龙南两县的部分乡镇。东江源区平均每年流入东江的水资源量约为29.2亿立方米,占东江年平均径流量的10.4%。东江源头水质水量直接关系到整个东江流域的水生态安全,对保障珠三角和香港地区4000余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具有重大影响,被称为珠三角和香港地区的“生命之水”“经济之水”。

        封山、关矿、退果……几十年来,东江源区百姓倾尽全力“养山护水”,放弃了诸多发展机遇,作出了巨大牺牲,保住东江源的一泓清水。近年来,源区寻乌、安远、定南三县共拒绝高污染、高能耗等不利于环保的项目750个,“十二五”以来,累计关停和搬迁企业2540家。定南县因婉拒企业减少直接投资达74.47亿元;安远县每年因关停企业、矿山限制开采及禁伐林木,财政减收近5亿元。

        2004年,我省编制了《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并首次提出了在东江源设立国家生态补偿试点的构想。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在江西—广东东江开展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为进一步加快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近期,财政部、环保部组织江西、广东两省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商会,就东江流域水环境考核方式、考核指标和资金补偿办法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东江流域水环境补偿的协议(征求意见稿)》,计划于近期在我省共同签署该协议,通过上下游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机制,让东江清水长流。

        在当天召开的省部际协商会议上,各方就加强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问题进行磋商。据了解,珠江流域是我国第三大流域,跨越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等省(区),当前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约25%的断面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在“9+2”省(区)合力建议下,目前珠江流域已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今年将讨论签署《泛珠三角区域水系水质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合作意向书》,推进建立跨省区界断面水质目标,推动建立跨省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管理机制;协调开展泛珠区域流域水质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共享泛珠三角区域流域预警信息,提高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实时决策能力。会议提出,加快编制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区域各方协同推进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形成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治理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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