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为什么进站后车票丢失又得补票?

19.10.2015  12:24

  近日,浙江大学一名学生因“二次购票”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引发社会关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这一案件,并将于11月4日开庭审理。(央广网10月17日)

  笔者看到此案例不由地想起了今年上海铁路局被诉讼事件,也是因实名制车票遗失后被铁路运输企业要求强制补票所引发的纠纷。不过,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最终裁定“不予受理”,原因是起诉人未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起诉证明材料,不符合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

  了解到,按照铁路部门规定,车票是旅客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运输合同,旅客有权享受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而旅客也有义务妥善保管好车票并遵守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火车票丢失被补票关系到每一位旅客的切身利益,此话题已引起了多数人的呼声,那么究竟是铁路运输企业不够与时俱进还是旅客没有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呢?

  事实证明,铁路部门并不是不与时俱进。从2012年元旦起,全国火车票购票实行实名制,火车票实名之初是为了有利打击“黄牛”倒票,给旅客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购票环境,在此之际也便于公安机关及时排查那些混藏在旅客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充分保证旅客的乘车安全。火车票实施实名制后,铁路部门紧跟时代的步伐,随之出台了挂失补办手续,旅客若是在进站前丢失了车票即可持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在不晚于车票票面发展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这样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旅客的利益。

  我们也知道,可挂失补也有适用范围,如旅客进站后才丢失的车票又来不及办理挂失补的情况下还真是让人头疼。从铁路部门的角度来看,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基本凭证,旅客有义务保管好,当旅客丢失车票后就要另行补票,这是铁路部门的规定。但站在旅客的角度则是另一种看法,实名制购票实施后,购票需提供购票人身份证原件,进站也是票证人一致方可进站,为什么进站后车票丢失又得补票,这做法明显不人性化。

  众观铁路部门这些年出台的新政策,延长购票日期、退票改签政策等,哪项不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呢,但是每一项政策的出台必定是市场检验的结果,而对于目前丢失车票而要求补票这一事,铁路部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铁路是怕不法分子利用此种契机有意逃票,他们假冒丢失车票,又免费补办了一张,而铁路部分进站出站不可能100%验票,这就给不法分子创造了逃票的机会。所以,旅客自身也要多加强对车票的管理,毕竟车票是乘车的凭证,是目前其他验票凭证所不能替代的,我们不能把实名制作为作为自己松懈或推卸责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