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署为期三年打击“盗抢骗” 开展“捕狼”行动
4月26日下午,江西省公安厅召开打击盗抢骗犯罪暨“捕狼”追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自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捕狼”追逃专项行动。会议分上、下两个阶段进行。副省长、省公安厅长郑为文出席上半段打击盗抢骗犯罪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讲话。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董小刚到会指导。
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为期三年
郑为文在讲话中指出,“盗抢骗”犯罪历来深恶痛绝,对老百姓的影响最大、最直接,是当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主要因素。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并将三个专项行动合并开展、统筹推进,是厅党委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和当前侵财犯罪形势作出的有针对性的一项重大部署。要突出打击重点群体,对地方职业犯罪群体紧盯不放、重拳出击,加强区域警务协作,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要突出整治重点地区,坚持严打开路、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动群众、强化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违法犯罪的土壤,最大限度地控制案件发生,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要突出整治重点环节,针对当前侵财犯罪趋势要紧紧抓住盗窃、转移、销赃等重点环节,突出街面巡逻防控,突出网络巡查和寄递管理,强化对临时出租屋、旅馆业、网吧娱乐场所等实名制管理,加强销赃窝点追查,坚决遏制“盗抢骗”等侵财犯罪的上升势头。
当前,跨区域流窜犯罪已经成为常态,犯罪职业化、智能化、系列化趋势明显,给刑事侦查的思维方式、警力配备、工作模式等带来严峻挑战。要进一步创新打击犯罪新机制,组织专业化打击队伍,突出实战、强化基础、信息研判、指挥调度,健全完善针对性制度机制、合成作战制度,强化刑专系统和现勘系统建设,强化全警情录入+现场勘查,积极开展预警研判、案件串并等工作,着力提升打击新型违法犯罪的效能,努力在落实新机制、强化基础建设上求实效,做到用专业化的队伍打击职业化的犯罪,用信息化的手段打击智能化的犯罪,用实战化的机制打击系列化的犯罪,不断提升打击“盗抢骗”等侵财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董小刚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推进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公安机关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工作机制、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机制、防范治理电信诈骗犯罪工作机制,坚持打击、整治、治理三管齐下,持续掀起打击治理高潮,确保今年实现“电信诈骗案件数、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破案数、查处违法犯罪人员数明显上升”的“两降两升”目标。
董小刚指出,要坚决贯彻公安部党委关于严打暴恐犯罪的重要部署,统筹好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化机制,着力打好主动仗、整体仗、持久仗,坚决遏制宗教极端人员非法出境活动。要始终把握打击犯罪的主动权,继续保持对命案、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等其他突出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打击力度不减、打击效果不降,推动江西刑侦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满松主持会议,并通报全省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厅刑警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宣读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方案。宜春袁州、新余分宜、上饶余干等三个重点打击整治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
“捕狼”行动力争做到现发命案逃犯等全部抓获归案
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满松在第二阶段会议部署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捕狼”追逃专项行动作为实现“两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的重要途径,集全警之力、聚全警之智,用尽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手段,力争通过为期8个月的专项行动,做到现发命案逃犯等重点逃犯全部抓获归案;历年命案逃犯等重点逃犯存量明显减少;追逃工作规范化水平、全警追逃破案能力明显提升。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分公司、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厅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公安局分管刑侦、治安副局长、刑侦支队长、治安支队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局班子成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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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决定,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将正在开展的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等涉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纳入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之中。行动中,省公安厅将从各地抽调刑侦、网安等专业骨干集中办公,承担省厅层面的实战研判和侦查打击任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销赃犯罪、街面犯罪和惯犯累犯等犯罪,打击盗窃、抢夺、诈骗、销赃、打孔盗油等犯罪活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全力追捕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自2016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以追捕公安部B级、部督及故意杀人在逃人员为重点的“捕狼”专项行动。(戴炜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