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新规: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自行拍照 迅速撤除现场

14.10.2015  16:53

人民网南昌10月14日电 汽车数量的逐渐增加,成为南昌市的道路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若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马路就变成了停车场。14日,南昌市交管局举行“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快处快赔新规”发布会,新规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驾驶员可自行拍摄现场照片后迅速撤除现场,如不撤除,交警将予以强制拖离,并对当事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发生轻微财损事故 双方驾驶员可现场拍照取证

新的轻微财损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将从2015年10月20日正式开始实行。”南昌市交管局主要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经过南昌市交管局和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沟通协调,新办法实施后,对事故车辆均已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在一万元以下,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财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现场拍照取证后,自行约定或通过交警分控中心、现场执勤交警的引导,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7:00-20:00的规定时段内,将不再进行现场勘查。

快赔新规的时间范围包含两个层面

据介绍,实施快撤快处快赔办法的区域范围为昌东大道——富大有堤——英雄大桥——西外环——生米大桥——昌南大道合围内的区域。

快撤快处快赔办法的时间范围包含两个层面。”该负责人介绍,首先是事故发生时间,每天7:00-20:00时间段内在合围区域里发生的轻微财损事故适用快撤快处快赔办法;第二个方面是受理时间,各“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案件时间为8:00-17:30,对于在17:30-20:00发生的符合快撤快处快赔条件的事故,可以在第二天到就近的“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此外,受南昌市主城区对大货车、黄标车、外地车的限行规定,以上车辆由于限行原因无法前往“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处理的,可由出警交警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交警教你如何拍摄事故现场照片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适用快处的,当事人或执勤交警应及时用手机、相机或执法记录仪等拍摄照片或视频固定相关证据。

拍摄现场时,双方驾驶员应当拍摄道路环境照片一张,在事故现场前后5米左右用以确定事故现场位置;事故现场照片一张,用以确定双方事故车型车号;事故细目照片一张,用以确定双方车辆碰撞部位。”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当事人应当互相查验拍摄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并交换核对联系方式后,依法迅速撤除现场。

该负责人介绍,符合快撤快处快赔条件的事故,如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将事故车辆强制拖离现场,对驾驶人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对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从严处罚。

一方若是反悔将被纳入黑名单查缉布控

据悉,一方当事人如果未按约定共同到快处中心处理事故赔偿事宜,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锁定该当事人车驾管业务,及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查缉布控,并对其违法行为按上限从严处罚。

看清楚 南昌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共四个

目前,南昌市已设置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共四个,分别是:洪都南大道48号明豪4S店,服务电话88231353;红谷滩汽车广场一区1号东维日产4S店,服务电话83721109;阳明路156号(老市委内)市直汽修,服务电话82869093;高新大道388号海帆汽修,服务电话88251188。

在发布会上,该负责人特别强调,“一站式”服务中心驻站民警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随意定责;严禁引导、指定修理厂;严禁刁难事故当事人;严禁向当事人索拿卡要;严禁违反法律程序开具文书;严禁与事故中介相勾结“诈保”“骗保”。一经发现,将视情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交警投诉电话:0791-86268399。(时雨 周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