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 不及时撤离现场罚200元

15.10.2015  00:04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14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何晓龙)记者14日从南昌市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快处快赔工作,减少路面因轻微交通事故引起的拥堵,南昌市交管局推出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新规,从2015年10月20日正式开始实行新的轻微财损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符合快撤快处快赔条件的,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将对驾驶人依法予以罚款200元。


10月20日起,南昌将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

   车辆损失在万元以下不再进行现场勘查 不及时撤离现场罚款200元

  南昌市交管局案件行侦大队教导员彭家祥介绍说,新办法实施后,对事故车辆均已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在一万元以下,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财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现场拍照取证后,自行约定或通过交警分控中心、现场执勤交警的引导,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7:00-20:00的规定时段内,将不再进行现场勘查。

  彭家祥表示,符合快撤快处快赔条件的,应当适用快处撤离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十六条之规定,将事故车辆强制拖离现场,对驾驶人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对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从严处罚。

  轻微交通事故可拍照固定相关证据 一方当事人反悔将纳入黑名单

  当事人在撤除事故现场前应当如何做好拍照取证事宜?彭家祥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适用快处的,当事人或执勤交警应及时用手机、相机或执法记录仪等拍摄照片或视频固定相关证据。

  “拍摄现场时,双方驾驶员应当拍摄道路环境照片一张,在事故现场前后5米左右用以确定事故现场位置;事故现场照片一张,用以确定双方事故车型车号;事故细目照片一张,用以确定双方车辆碰撞部位。”彭家祥说,同时当事人应当互相查验拍摄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并交换核对联系方式后,依法迅速撤除现场。

  遇一方当事人事后反悔,不按约定共同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处理的怎么办?“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共同到快处中心处理事故赔偿事宜,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锁定该当事人车驾管业务,及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查缉布控,并对其违法行为按上限从严处罚。”彭家祥称。

  据了解,南昌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区域为昌东大道——富大有堤——英雄大桥——西外环——生米大桥——昌南大道合围内的区域。每天7:00-20:00时间段内在合围区域里发生的轻微财损事故适用快撤快处快赔办法,

  但受南昌市主城区限行规定,对大货车、黄标车、外地车无法前往“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处理的,可由出警交警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站式”服务中心民警等工作人员违纪将严处

  目前,南昌市已设置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共四个,分别是:洪都南大道48号明豪4S店,服务电话88231353;红谷滩汽车广场一区1号东维日产4S店,服务电话83721109;阳明路156号(老市委内)市直汽修,服务电话82869093;高新大道388号海帆汽修,服务电话88251188。

  由于各“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案件时间为8:00-17:30,对于在17:30-20:00发生的符合快撤快处快赔条件的事故,可以在第二天到就近的“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