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可上网查询报警处理情况

13.08.2016  21:37

        中国江西网讯 刘波 记者龚少春报道:公安机关是否受理报案,由谁受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如何监督……今后,报警群众或当事人只要登录“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即可在“报警结果查询”界面一目了然地查询到相关信息。

        报警处理结果可网上查询

        江西省公安厅以“全警情录入+”为抓手,依托“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打造推出了报警处理结果查询网上服务,为报警人提供处警单位、受案单位、是否受案等信息查询服务。

        今后,广大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后,只要登录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在“报警结果查询”界面输入相应的报警电话、手机号码以及短信验证码,即可查询接警单编号、处警单位、受案单位、受案编号等报警结果处理相关信息,了解警情处理情况。同时,群众可通过查询到的受案编号,到本地任何公安机关有执法查询机的地方查询相应案件的详细受理情况。

        如果报警人查询不到有关情况或者是信息录入不全,可通过12389进行举报投诉。公安机关将及时介入、调查核实,督促接处警民警在规定时间内将警情信息要素完整、准确规范地录入到“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助推“全警情录入+警务公开”。

        阳光警务规范民警执法

        “报警结果查询”平台会根据报警处理情况显示查询结果:当“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中相关警情存在受案编号时,可以查询到受案编号和受案单位;当没有受案编号时,判断是否存在接警单编号,若存在接警单编号,可以查询到处警单位和接警单编号。

        “查询,让每个案件能有了追溯体系,就像我们买了一瓶矿泉水,从生产到销售都能查询到流程,今后群众不用再担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不公正了。”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群众电话报警或现场报警以后,要将警情信息录入“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接警单编号。

        据了解,如果是行政或刑事案件类警情,将会被自动推送到案件系统。同时,省公安厅定期(每周一次)将“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中警情处理信息导入到“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外网服务器供报警人查询。

        此外,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群众:报警人或当事人只能查询与自己相关的警情,对未经允许恶意查询他人警情信息并造成损害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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