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华副主任赴景德镇市调研地方立法工作

11.07.2017  17:32

  7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率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同志就设区的市立法工作赴景德镇市进行专题调研。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小华等参加调研。

  5日下午,调研组在景德镇市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汇报了立法能力建设、地方立法和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法规项目起草单位汇报了立法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参加全省立法工作座谈暨培训会的体会及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打算,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进行了交流。

  龚建华指出,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稳妥地推进立法工作,有不少“亮点”:一是基础建设“有气魄”。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机构到位、编制充足、力量厚实。二是立法实践“有章法”。立法工作中,注重抓住立项、审议和表决等关键环节,把握立法规范和流程,体现立法工作人民性等,显现了自己的特色。三是立法联系点工作“有作为”。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立法联系点,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取得了明显成绩,既为全国人大立法做了贡献,也为江西人大争了光彩。

  龚建华强调,贯彻落实全省立法工作座谈暨培训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要着重把握好:一是把党对人大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在立法过程中牢固树立看齐意识,着力体现党的主张,聚焦市委关注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市民关注的难点;在市委的领导下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二是把地方立法工作的规律遵循好。立法工作要遵循规律、讲求规范,并切合实际,彰显特色,不要贪大求全,注重有特色;不要好高骛远,注重接地气;不要花拳绣腿,注重真管用;不要虎头蛇尾,注重见实效。三是把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责履行好。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要珍惜作为全国立法联系点这份荣誉,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既为国家立法多做奉献,又为省和其他设区的市立法提供借鉴、作出示范。

  6日,调研组一行就景德镇市古窑遗址保护等立法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文、图:王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