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立法工作座谈暨培训会在井冈山召开

04.07.2017  15:11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总结交流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正确认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下一步地方立法工作,并对设区市立法工作进行指导培训,6月27至28日,全省立法工作座谈暨培训会在井冈山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龚建华指出,立法是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保障,要从战略布局中认清使命,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依法行使好立法权。当前,我省多数设区市的立法工作由于起步晚、基础弱、盲点多,面临着立法理念不够清晰、立法流程不够熟悉、立法技术不够规范以及立法力量不够充实等困难,务必增强勇于担当的意识和主动作为的精神。

  龚建华强调,立法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和程序性极强的工作,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把增强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作为立法工作的关键,把“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作为立法工作的标尺,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立法工作的基本准则,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产生良好效应;要在实际操作上注重要义,准确把握立法宗旨、立法原则、立法权限、立法程序,把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生命线”来遵循和呵护。

  龚建华要求,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各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面临的当务之急。务必要立足立法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不断拓展立法工作力量,建“智库”、借“外脑”、取“真经”;要密切协同立法工作流程,法定程序走充分,关键环节抓到位,时间节点不拖宕;要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立法专业人才队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锤炼立法干部能力作风;要加紧夯实立法工作基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断加强立法工作,积极奉献立法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如何把握地方立法权限、编制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在地方立法中的适用等进行了专题辅导。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小华就如何依法做好地方立法统一审议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军从提高立法质量、做好设区市立法活动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小结。

  与会人员围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如何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和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如何担负地方立法职责和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等进行了交流发言和座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我省各设区市全部赋予地方立法权之际,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立法工作人员,尤其是设区市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进行相关业务培训,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对树立正确的立法理念,把握立法原则,遵循立法规律,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省政府法制办和有立法任务的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及法制委、法工委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政府法制办及各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供稿:谢章泸 摄影:吴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