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华副主任赴湖南、青海调研湖泊保护立法工作

08.08.2017  17:07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湖泊保护立法工作,8月3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率调研组赴湖南、青海两省开展湖泊保护立法调研工作。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组在两省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湖南省和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水利厅、有关湖泊保护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对湖泊保护管理工作、湖泊保护立法经验和法规执行情况介绍,并就处理好湖泊保护与利用、省级与设区市同类立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座谈中,龚建华副主任说,湖南、青海两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湖泊保护管理和立法实践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他指出,我省湖泊众多,分布广泛,功能各异,湖泊保护立法既要体现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定,又要突出对重要湖泊的特别保护和针对性规定,还要考虑为设区市湖泊保护立法留有空间。他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加强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湖泊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会后,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有关湖泊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供稿/摄影:傅行家 王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