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荣获“2016年度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3.07.2017  00:51

近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学院被授予“2016年度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学院综治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综治委的有力指导下,按照全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治理隐患、确保平安、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创新校园综合治理,实现了无政治事件、无上访事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的“六无”目标,切实维护了学院的安全稳定,有效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衷 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