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11.05.2015  19:58

 

省直各单位团组织:

   近日,团省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度江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省直各单位特别是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题

岗位示范兴赣鄱  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

二、创建对象

企事业单位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

三、创建标准

1.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团的工作。

2.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2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4.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5.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创造了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四、创建内容

1.突出创建主题,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创建集体要围绕“岗位示范兴赣鄱  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创建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年职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共同理想,与时代发展同心同向同行。

2.注重岗位实践,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创建集体要积极开展“岗位示范兴赣鄱  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主题团日活动、安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学技成才、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首创精神,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协助企业创新和改进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规范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务实从严。创建集体要制定岗位创建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创建活动要记载详实,工作台帐清晰规范,确保活动有实效。

各创建集体要结合上述要求,在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岗位示范兴赣鄱  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五小”攻关活动。

五、创建流程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方式。各级团组织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科学制定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创建集体可认定为本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获本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称号1年以上的青年集体,方可参与上一级创建。

六、有关要求

1. 务必高度重视。希望各级团组织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2. 严格考核标准。要突出创建主题,完善创建标准,细化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流程,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工作。

3.营造宣传氛围。要加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加强。

4.加强信息报送。要根据创建考核情况,于2015年第四季度,择优报送2015年度表现突出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上报具体时间、创建工作考核表另行下发)。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电  话:0791-86242875

 

 

 

                   省直团工委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