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深化农村改革意见为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提供支撑

10.02.2014  01:30

  今视网2月9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夏娅)近日,江西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农工部表示《意见》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特别是有很多改革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和引领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升级的纲领性文件。

  据省委农工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稳中有进,粮食生产实现“十连丰”,农民增收实现“十连快”,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从总体上看,农业依然是全省经济发展的‘短腿’,农村依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农民依然是最需要关心和支持的群体。”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农业升级,就没有全省产业升级;没有农村秀美,就没有全省城乡秀美;没有农民小康,就没有全省人民小康。《意见》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是我省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升级,推动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迫切需要。

  省委农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意见》体现了江西特色,强调了要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抓好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加快农村生态建设等内容。”

  “同时,《意见》与《关于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江西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关于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百强中心镇建设推进镇村联动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政策连续性,而且还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在‘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方面有新的内容。

  此外,省委农工部表示,《意见》不仅明确了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而且有不少很实、能操作的具体政策。“如明确指出‘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于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工作,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遵循积极探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国家试点。试点要按程序报批,取得相应授权后才能进行,各地不得自行其是、不能抢跑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