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打买卖驾照分 短期内重复处理违法行为的将不予受理

17.04.2014  09:09
    号称“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一年以来,江西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但部分不法份子和非法中介针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规定,非法进行驾驶证买分、卖分、代扣分,并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欺诈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一车多本”、“一本多车”将被重点监控

    据悉,为遏制各地出现的“买分卖分”的现象,早在2013年5月1日,公安部对全国交通违法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了系统违法处理方面设置,并新增了“锁定驾驶人”这项功能。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处理违法行为的,或3名以上驾驶人(不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暂停其机动车违法处理业务。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其涉嫌代替接受违法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

    短期内重复处理违法行为的将不予受理

    为遏制非法买分、卖分现象,江西省交警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采集、审核、录入、处理等全过程。在违法处理中,交警部门将严格审核当事人“三证”,即驾驶证、身份证和行驶证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避免驾驶证“被冒用”、“被记分”情况的出现,确保证件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三不受理”,对未带齐证件、驾驶证与本人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之前驾驶证已经超过12分仍要求处理的不予受理;对于短时间内记分后消分重复处理违法行为的不予受理。

    违规消除记分的民警或将被追究刑责

    同时,还强化了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检测场及周边地区的秩序管理,严格查处“黄牛”和非法中介,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交治安、刑侦部门处理,并对其通过不正当途径处理的违法记录进行恢复。并加大对于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和聘用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民警以任何借口违规消除违法记分,对存在以罚款代替记分,违规变更违法记分、内外勾结谋取私利、办关系案和人情案的,一律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省实现异地罚缴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江西已实现了全省范围交通违法异地罚缴。对机动车在本省范围内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可在全省任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处理窗口要求办理交通违法异地罚缴。本省机动车在外省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可在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处理窗口要求办理交通违法异地罚缴。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车主本人因故无法到窗口处理违法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明,车主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和亲笔委托书。(来源:中国江西网 记者欧阳远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