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七打七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材料的函
赣安办函字〔2014〕72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七打七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材料的函
各设区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省“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江西省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报送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请于8月2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重点行业领域相关分工为: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由省安监局牵头组织;
2.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领域由省安监局、江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组织;
3.交通运输企业层面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
4.道路交通路面执法、消防由省公安厅牵头组织;
5.建筑施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南昌铁路局牵头组织;
6.油气管道由省发改委(能源局)牵头组织;
7.粉尘超标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由省安监局牵头组织;
8.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联络员名单,请于8月2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三、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由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重点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等进行备案,并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以便跟踪督办。
四、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省安委办将全省“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陈博;电话:0791-85257022、85257130(传真);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