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各设区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09.04.2014 12:25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与全省11个设区市分别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方政府明确环保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控大气污染,力争到2017年实现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的目标。
《责任书》提出,到2017年,全省范围内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10%以上。根据各设区市空气质量现状,下降指标划分为20%、10%、8%、5%四档,其中南昌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2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责任书》除设定了空气质量改善指标,还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即严控产业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清洁利用、整治燃煤小锅炉、治理工业化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加强能力建设等各项量化工作目标。
《责任书》要求,各地市要根据下降指标和重点任务,细化量化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每年初省环保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设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9.04.2014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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