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致病致残人员

14.01.2016  13:07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实习生邱勋聪报道:1月13日,记者获悉,南昌对实施了9年的《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级别。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医疗救治机构承担病人接诊、现场救护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南昌市规定,对于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致残人员,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