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车改革动起来了!缩减公车过半

18.02.2016  11:01

    新华网南昌2月18日电(戴艳)本网从17日召开的南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南昌将用2至3年时间,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即日起,南昌市公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车改后南昌公车将缩减近54%

    南昌市市长郭安动员会上表示,公车制度改革前,南昌市有公务用车7512辆,改革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事务保障用车共保留3464辆,公务用车将缩减近54%。

    改革后,按照江西省车改领导小组关于南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包括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事务保障用车共保留3464辆,公务用车将缩减近54%。从支出成本看,改革前,南昌市每年公务交通支出约5.14亿元;改革后,测算运行费用、公务出行补贴约4.75亿元,全市每年可节约3900万元左右。

    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维护等情况要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参改单位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监督,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问责,严肃查处。

    统一补贴标准 划分五个层级

    据了解,参加车改的机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省有关政策出台后再另行部署。参加车改的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编在岗的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参加车改的车辆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此外南昌市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上限标准。我市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厅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共五个层级。并按现有经费保障渠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

    司勤人员采取内部转岗等方式安置

    据介绍,南昌将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对未聘用的在编在册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对未留用的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公车将公开拍卖收入全部上缴财政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南昌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财政。其中:中央垂管部门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省垂管部门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省级国库,市、县(区)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同级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