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六个不直接分管”分解一把手权力

14.04.2014  10:09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陶年根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被立案调查。

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因严重违纪被查处。

市农业局原局长胡细泉因伙同其儿子受贿被立案查处。

……

曾经一段时间,江西省南昌市查处了数起一把手腐败案件,所立案查处的一把手占同期立案总数的7.3%。怎么把一把手的权力关进笼子,有效防范一把手腐败问题,成为南昌市摆在眼前的严峻现实。

据此,南昌市勇于开拓,从权力制约入手,在探索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权力制约机制方面阔步前行,全力推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这一制度实施两年来,全市涉及党政一把手信访举报数量下降27%,党政正职腐败发案率下降23%。

限权定责,有效分解一把手权力

杨斯同志协助我分管财政等方面工作;钱洁同志分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工作……”在最近一次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上,南昌县新任县长刘闯一一宣读了班子成员的分工,并语气坚定地说:“我将严格按照市委决定,凡涉及人事、财务、工程、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均由其他班子成员分管,欢迎大家对我进行监督。

南昌县长刘闯的这番话源于南昌市2011年底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根据该《规定》要求,党政机关一把手执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即: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经(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以上六个方面事项必须由班子其他副职分管。党政正职对副职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通过这一规定,有效解决因权力高度集中而导致一把手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

为防范党政正职绕开“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南昌市进一步明确:党政正职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决策过程在会议记录上详细反映,并永久保存备查;党政正职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在讨论决定任用干部时,党政正职不得首先发表对拟任人选的倾向性或主导性意见;党政正职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同时,南昌市还在市、县两级专门实行了由纪委牵头,组织、宣传等15个部门组成的党政正职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定期通报党政正职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共同防范措施……

一条条刚性约束,一项项具体措施,扎紧了权力制衡的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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