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

07.08.2015  21:21

8月6日上午,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进入全面推进的实质性阶段。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既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方便办事群众、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主要有土地、房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涉及职能部门多,职责整合难度大。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这些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以此解决各部门的信息孤岛、机构重叠等问题,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去年以来,南昌市成立了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下发了《南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各项工作。2015年7月1日,市编委批复同意组建南昌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增挂南昌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市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县区及本级管理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建设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

下一步,南昌市将按照《南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力争明年1月正式发放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开展统一登记后,不动产登记将实现“一个窗口进件、一个窗口出件”,减少办事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