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政局:市民墓区放鞭炮烧纸钱或将收到处罚

21.03.2014  23:18

人民网南昌3月21日电 (时雨)21日,南昌市民政局举行“南昌市清明冬至期间瀛上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听证会”,南昌市民政局党委委员陈军虎在听证会上就《关于清明、冬至期间在瀛上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作了三点说明。

背景:燃放鞭炮、焚烧祭品是污染环境的祸首

陈军虎介绍说,近年来,南昌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文明不断提升。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曾经天蓝地美的良好环境正逐步恶化,灰尘漫天、雾霾袭城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清明、冬至期间,平均每天10万人出入墓区,最高峰时近40万人,因燃放鞭炮、焚烧祭品产生的垃圾达300吨,二氧化碳污染物浓度高出平均值16%,浓烟、灰尘四处飘散,PM2.5(细微颗粒)、PM10(可吸入颗粒物)、TSP(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呈十几倍增长,严重伤害着人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由此引发的疾病数量是平时的好几倍。“另外,由于人数众多,燃放鞭炮的聚大声响,焚烧后带着火星的纸屑四处飘散,极易导致火灾、踩踏等事故,老百姓对此非常反感,去除陋习、提倡文明祭扫刻不容缓。”陈军虎说。

试想,如果空气是污染的,水是浑浊的,健康与安全都没有保障,还谈何发展?传统的祭扫方式,虽然能表达缅怀先人、慎终追远的情感,但是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危害健康的一面绝不容忽视。”陈军虎说,南昌市出台《通告》,大力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摈弃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传统陋习,就是要净化、美化环境,维护百姓利益,促进社会文明。

陈军虎举例说,全国许多大城市(如沈阳、武汉、昆明等城市)相继在清明、冬至期间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江西省九江市开展这项工作也已有五六年了,湖口县2012年也开展了此项工作。南昌作为省会城市,更要在文明祭扫、绿色发展发面走在全省前列。

此外,当前,南昌正在开展治脏治乱专项行动,目的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南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大力提升全省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指数,然而,燃放鞭炮、焚烧祭品导致的纸屑遍地、浓烟漫天,这与卫生城市的形象、卫生城市的要求格格不入,只有全面改革祭扫方式,彻底改变人们的观念,南昌‘创文保卫’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陈军虎说。

依据:多项法规禁止在墓区燃放鞭炮、焚烧祭品

其实,清明、冬至期间,禁止在墓区燃放鞭炮、焚烧祭品,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早已有相关规定,在听证会上,陈军虎列举几部法律法规作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指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和《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都有“不得沿途燃放鞭炮、抛洒纸花、纸钱”和“禁止制造、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规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也对涉及公共场所治安防范以及鞭炮的经营销售、燃放安全有详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施行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陈军虎说,南昌市出台《通告》,是政府保护环境、维护百姓健康的需要,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维护法规尊严的体现,禁止焚烧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是对制造、销售的末端总结,希望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拥护。

举措:在说服无效情况下 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

要落实《通告》,根本途径是获得全体市民的支持。陈军虎介绍说,民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通告》落实到实处。

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新闻报纸、政府网站、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通告》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每年的‘主题宣传月’期间,积极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争取社会广泛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陈军虎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告》一旦实施,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着明确的处罚措施。群众在祭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在说服、教育、劝导无效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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