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滥用远光灯 罚50元扣1分

09.07.2015  10:09

青云谱区交警现场查处违法车辆 陈鹏供图(图中白色小轿车)

滥用远光灯是让不少驾驶员和行人深恶痛绝的交通陋习。夜间行车时,如果迎面遇到开远光灯的车辆,往往会给他人造成严重的视觉障碍,不仅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炫目的灯光很有可能会对驾驶员或是行人的生命安全埋下巨大隐患。针对驾驶员晚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问题,南昌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整治。从7月7日至7月19日开展为期两周的全市统一行动,设立整治点22个,每天出动警力80余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在南昌市区主要道路上设置整治点,并依托现有晚间卡点,组成巡逻组,对晚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做到见违必究。

现场查违:一刻钟10辆车 罚50元扣1分

7月8日晚8点20分,中国江西网记者采访了正在抚河中路现场执法的西湖交警大队交警刘文志,刘警官告诉记者,“我们从晚上八点钟开始整治,刚过大概一刻钟,就已经有10辆车被查处。”另据刘警官介绍,此次集中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动,还涵盖了超速、超载(超员)、酒驾、毒驾、闯红灯、斑马线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等其他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如发现其他交通违法问题,都将现场整治。按规定,交警对不按照规定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罚款50元,扣1分。

滥用远光灯危害大:使人“瞬间致盲

据交警介绍,由于夜间视线本身就有局限性,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瞬间致盲”,而视觉恢复最快也需要两三秒,在这个时间里,驾驶员基本上看不清周边事物,对周围行人以及前后来车等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对对方车速和距离也很容易产生误差,发生误操作。车祸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司机常常会避闪不及,从而酿成交通事故。

遇到紧急情况如何处理:交警支招有办法

交警也向中国江西网的记者介绍了“迎面而来”的远光灯“致盲”的紧急避险办法:“万一遇到这种状况,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马上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其他车辆或是前方道路上,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防止眼睛受到强光刺激。”如果被后方车辆的远光灯晃到,这时候尽量避免做不必要的变线或者超车动作,保持直线行驶,减速慢行。同时,可以使用后雾灯或者双闪等进行提示,等确认安全时再变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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