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清谈法治建设 筑法治防线建阳光司法让暗箱操作无空间

11.06.2015  17:14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资料图片)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6月1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法治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各级领导干部学在先、走在前,当好尊法信法、守法畏法、学法用法的表率。”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就法治建设接受采访时表示,筑牢法治“防线”,遏制权力“越线”,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史文清说,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要用法治实现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大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让权力阳光化、责任明晰化,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建设法治政府,核心是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有权不可任性。我们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把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筑牢法治‘防线’,遏制权力‘越线’,让权力真正用在为人民谋福祉上。”史文清表示。

  坚持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正义,制定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司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坚决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合乎民心、顺应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是人民司法永远信守的承诺。

  法治是深化改革的“压舱石”,是振兴发展的“定心丸”。在改革振兴中如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利益多元如何实现公平?

  “赣州的做法是综合考量社会稳定、执政导向和民生需求,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史文清说,我们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振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让改革于法有据,让振兴有法守护,确保每项改革举措、发展事项、惠民政策都依法合规,以法治形成的坚实社会信任基础,最大限度地弥合社会分歧、消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

  同时,坚持用法治力量保障改革振兴,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法治思维破解社会管理难题,充分发挥好权利救济、定纷止争、制约公权等司法职能,确保社会秩序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为改革事项、产业布局、项目建设、民生事业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法治手段为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让国家特殊支持政策发挥最大效应,不断加快改革振兴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