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价格降幅大 赣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14.10.2014  10:50

    10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电力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9月1日起,江西省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每千瓦时均降低12.53分钱,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均降低1.17分钱。此次电价下调,每年可为企业减轻电费负担15.2亿元。

    江西省此次电价调整,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17分钱,下调幅度在全国排第一。

    此次江西省在不调高“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类电价的情况下,降低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12.53分钱,取消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价格降低10分钱政策。调整后,工商业用电差价由之前的24.2分钱下降至11.67分钱,价差缩小幅度达52%。(江西日报记者黄继妍 见习记者张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