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二
10月27日,萍乡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春芽主持会议,在家院领导、其他县级干部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及省委强卫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市委刘卫平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尤其是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学习领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上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党和国家依法治理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党组中心组待《决定》全文公布后,要认真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交流,各党支部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讨论,要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宣读培训。
要深刻理解把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以及主要内容。依法治国包括立法、行政执法、司法、人民群众的监督、法制的实施等方面,《决定》对些都作出了规定,要认真学习把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要深刻认识司法改革、司法公正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领会全会为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推出的各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我市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涉及司法改革、司法公正方面的举措很多,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涉及面最广,我们要深刻认识《决定》对法院工作产生的重大影响,狠抓机遇,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胡宜波)
昌江区法院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0月28日上午,昌江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就该院如何做好当前工作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该院院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工科科长谢爱武组织大家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内容,重点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详细解读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努力方向和具体步骤。
党组书记、院长张春红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义务和重大意义,全院干警要自觉地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各庭室要以自己为单位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让每位干警了解和吃透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法院工作和自身能力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紧紧围绕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建设,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落实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改进作风,增强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综合素质。
会后,各庭室迅速组织本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积极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要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打造“五个昌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上犹法院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0月28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上,该院干警认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松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全院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法院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等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和领会精神实质,紧密结合上犹法院工作实际,狠抓审判执行主业、队伍建设、司法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上高法院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0月24日上午,上高县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会上全文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人民日报社论《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
该院院长曾春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一要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网络、宣传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全院干警在思想和行动上迅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将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到日常办案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深入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三要重点学习公报中有关司法公正的内容,狠抓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内部监督,提升法官素养,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法官队伍,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