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31.08.2017  01:33

  8月28日,南昌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安义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雷必春等3人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6年期间,雷必春和时任县财政局乔乐乡财政所所长刘梨平、熊国庆等人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监管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不认真核查相关信息,致使乔乐乡石湖村将该村陈家组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670亩虚假变更到16名农户名下承包,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17年7月,经安义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并报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雷必春党内警告处分;安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梨平党内警告处分,对熊国庆进行诫勉谈话。

  安义县峤岭垦殖场副场长雷志胜在验收扶贫项目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雷志胜在未实地验收扶贫项目的情况下,在扶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上签字,致使峤岭林场支部书记陈文武(另案处理)利用伪造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竣工材料套取扶贫资金。2017年8月,安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雷志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义县扶贫办原主任陈小云等2人在监管扶贫资金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3年,时任县扶贫办主任陈小云和时任县财政局农财股负责人付新币对扶贫资金疏于监管,致使乔乐乡前泽村先后3次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开支。2017年8月,安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小云、付新币党内警告处分。

  南昌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胡建林在验收扶贫项目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5年,时任南新乡党委委员胡建林在未到实地查看道路硬化工程量的情况下,在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导致南新乡东邺村党支部书记李红桃等人(另案处理)套取私分扶贫资金,给国家造成损失。2017年8月,南昌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胡建林行政警告处分。(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