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定南县水利局原副局长徐荟晶违规插手工程被判刑

12.12.2015  15:46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报道:日前,赣州市纪委对一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经查,2012~2013年,定南县水利局原副局长徐荟晶在分管农田水利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该县小农水工程承建方谢某、王某等6人的贿赂共计6.98万元。在工程审核验收时,徐荟晶不按规定组织验收,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260余万元。2014年11月,定南县政府免去徐荟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2015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徐荟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