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加减乘除”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21.08.2017  22:43
  宜春市纪委不断创新干部工作机制,“加减乘除”四法并举,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强化教育用“加法”。通过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学习党纪条规和有关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讨论、主题教育、实践锻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在宜春市纪委机关开设“干部讲坛”,每次安排1-2名机关干部授课,授课内容或由机关党委根据当前学习重点定题,或由委局领导点题,或由授课人自选,主要就自己最出色的工作、最拿手的经验、最深刻的体会、最典型的案例上台发言。授课期间,可根据授课内容进行现场互动,现场提问,现场讨论,现场解答。同时,以“干部讲坛”为载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主要辅导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经济发展、人文科学等知识。此外,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据统计,去年换届以来,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党校和各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1000多人次。

  转变作风用“减法”。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减少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发生的几率,减掉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坏习惯和不良作风。今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严谨、不规范,监督执纪合力不够,不适应、不符合“四种形态”要求、抓作风韧劲不足、办法不多等7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市纪委机关各部门共梳理出47个薄弱环节,均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研究制定了《书记专题会议制度(试行)》《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宜春市纪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责任清单》《县市区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立案审查及党纪处分请示流程》等20多项配套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靠机制推动工作的格局。同时,在审查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做到“有党员纪检干部的地方就有党支部;执纪审查、廉政巡察开展到哪里,内部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整合力量用“乘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用“乘法”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获取更多的工作效益。扎实推进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派驻机构管理配套制度,实行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统一纳入纪委机关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激发内生动力。宜春市纪委25个派驻纪检组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充分发挥“”的权威、“”的优势,今年1—6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30件,立案21件。与此同时,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实际,宜春市纪委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选配专、兼职纪检委员。在健全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的同时,还将纪检组织网络向村(居)、社区延伸,设立村级纪检委员,有效扩大基层纪检组织覆盖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1—6月,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83件、处理1346人。

  树立形象用“除法”。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除法”把“散、懒、傲、虚”的“机关病”清除掉,防止“灯下黑”。建立并实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委局领导家访制度,既管“工作态”,又管“生活态”。谈心谈话和政治家访做到全覆盖、抓关键、多形式。全覆盖,即明确市纪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部门负责人和下属部门干部之间必谈,每年必须开展两次以上谈心谈话。委局领导每年必须到分管部门干部进行1-2次家访。抓关键,即抓住重要时间、重要事项、重要情况、重点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干部提拔任用、轮岗交流必谈,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干部年终考核反馈必谈,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前必谈等“四个必谈”。多形式,即采取集中座谈、家属面谈、书面访谈、家访等形式,全方位了解纪检干部工作、生活情况。组织纪检干部走出办公室到村结“穷亲”,助力脱贫攻坚。截止目前,仅宜春市纪委机关就有60多名干部与宜丰县新昌镇两路口村、棠浦镇东刘村和天宝乡横岭村的43户贫困户结成“亲戚”,通过逐户走访慰问,分析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好脱贫“药方”,开展脱贫帮扶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一律进行初核,对纪检干部违纪问题一律实行“零容忍”。今年1—6月,全市共处置反映纪检干部问题线索24件,立案9件,给予纪律处分12人,组织调离8人。(宜春市纪委 彭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