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工作巡礼】抚州:激浊扬清风纪正

14.09.2017  18:06

激浊扬清风纪正

  ——抚州市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节日廉情监督、一键通举报“四风”、廉文化建设、作风效能预警、工程领域预防腐败等多项工作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江西日报》上重点报道;

  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4年8次在全省名列前茅;

  ……

  党的十八大以来,抚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坚持不懈转变干部作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幸福抚州”与“清廉抚州”建设同步互促、同向共进,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

  履责与问责并重,“两个责任”层层压实

  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

  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上任伊始,便带头深入基层,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其他市委常委、市四套班子领导也纷纷跟进,深入分管领域了解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每年年初,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分别与县(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以及县(区)纪委、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签订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年终,市委常委带队到各地、各部门进行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举办落实主体责任专修班,采取“书记教书记”的方式,由市委书记面对面为市、县、乡三级1000余名党政领导作专题辅导,点问题、教方法、指方向。

  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地各部门采取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工作约谈、督导调研纪实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

  “制度+科技”保障,促进责任担当。出台“两个责任”纪实考核、述责述廉、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实施意见等制度。建立县级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打造“两个责任”网络监管系统,对 “两个责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提醒督办、在线评估、预警扣分,实现履责过程全程留痕。

  用好问责“撒手锏”,倒逼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不履行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行为的处理力度。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两个责任”问责案件174起25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5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状态,紧盯“四风”问题新趋势、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紧抓,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狠抓“红包”、“违插”等专项治理,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

  创新方式方法抓监督。盯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敏感时间节点,开通作风举报“一键通”手机举报平台,直接受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参赌涉赌、“私车公养”“一桌餐”等“四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推行节日廉情监督,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针对干部作风效能方面的问题,建立电子监察、终端评议、定点监测、行风热线“四位一体”信息采集系统,采取单项预警、综合预警和预警公示等方式进行作风效能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5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0起,处理69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5人,发出通报210次443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聚焦突出问题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红包”和“违插”专项治理,市、县(区)两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款6004笔2384.45万元,查处“红包”案件50起51人;收到主动上缴违规插手工程款1127笔851.08万元,查处“违插”案件25起处理36人,通报“红包”、“违插”典型案件18起。先后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了两轮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共收缴违规资金1.61亿元,原渠道归还2.51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2人,其他处理190人,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

  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把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市、县(区)两级出台作风建设方面制度规定210项,其中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市级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细则》《抚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抚州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抚州市容错免责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惩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高压惩腐打“老虎”。紧盯 “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市商务局原局长章树和、黎川县人民政府原调研员刘建山、市电大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陈明华等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相继查处了国土、水利等系统性腐败案件。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9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85人,其中县处级64人、乡科级853人,移送司法机关151人。

  聚焦民生拍“苍蝇”。全面开展基层腐败“集中整治”,全市共约谈党员干部17703人,2546人次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上交金额698.84万元;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690件,处理862人,组织处理156人,党纪政纪处分760人,移送司法机关71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00条,立案343件,处理766人。加强对医保基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移送、处理问题线索17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8亿元。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把握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推行清风约谈、任前廉政约谈、谈话函询、履责约谈、提醒约谈等纪律建设“五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766件(次),作出党纪轻处分3485人,组织处理1251人。

  教育反腐、文化倡廉,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断增强

  强化纪律教育。成立全国首家廉政主题党校——抚州市廉政党校,建立清风苑廉政教育中心,面向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开展倡廉教育。5年来,全市共有519批26260名党员干部接受了系列廉政教育。各级党政“一把手”先后在市廉政党校讲党课273场。在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设立纪律讲堂3012个,在所有乡镇建立纪律教育室,通过开展纪律宣讲、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5年来,先后组织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举办“把纪律挺在前面”主题教育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编印《“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资料》,组织拍摄《被捉的贪手》《迟来的忏悔》《蝇贪之害》等三部警示教育片,在“廉洁抚州”微信公众号开设“纪律微讲堂”、“听录音学党纪”专栏,以听、看、学、考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全体党员的纪律教育,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

  大力开展教育、文化倡廉。成立以廉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抚州市廉文化促进会,与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院合作共建抚州市廉文化研究院,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文化的理论研究、教育传播和艺术创作。举办了抚州市“才乡廉声”党纪教育廉政剧目演出、 “青春倡廉”歌曲大赛、廉政楹联公益广告征集、廉政微电影大赛、廉文化摄影比赛、廉政诗歌散文征文、好家风故事征文以及临川文化廉洁思想研究等一系列倡廉教育活动。突出“一县一品”,形成了市本级“清风苑”廉政品牌、临川“孝廉”、广昌“莲廉”、黎川“瓷廉”、崇仁“理廉”、资溪“竹廉”、南丰“桔廉”、宜黄“红廉”、东乡“书廉”、南城“礼廉”、乐安“守廉”、金溪社区廉文化等特色廉文化品牌,推动廉文化从党政机关走进千家万户。

  积极引导社会倡廉。在继续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基础上,坚持走出机关,面向基层开展廉文化教育,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倡导廉洁风尚的社会氛围。在全市层面上,连续3年举办抚州市廉文化节,通过廉政书画展、廉政小品小戏展演、摄影比赛等活动,吸引干部群众参与,推广廉文化、传播廉精神、形成廉风尚。在进学校方面,编写《廉洁修身教育》系列教材,在全市1700多所中小学校免费发行,填补了我省廉洁教育教材的空白。在进家庭方面,举办了多期家庭助廉专修班,评选表彰优秀“廉内助”。在进企业方面,在3家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建立纪检组织试点工作;在4家国家一级建筑资质企业开展诚信倡廉试点工作,举办百家建筑业企业诚信倡廉签名活动。在进社区方面,在居民中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岗,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对社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抚州市纪委 杨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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