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加强派驻机构建设 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16.10.2017  17:08
  今年以来,宜春市纪委创新举措,持续发力,推动派驻纪检组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让“”的权威和“”的优势充分发挥。今年1-9月,全市25个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159件,使用谈话函询43件(次),立案25件,处分18人。

   强化业务指导,提升能力。 一手抓业务培训。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先后举办两期派驻纪检组干部培训班,重点培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信访举报、宣传教育、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业务知识。一手抓“实战”训练。组织开展执纪审查“传帮带”活动,定期安排派驻纪检组干部到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让派驻纪检组干部在实践中提升业务能力。

   拧紧责任“发条”,传导压力。 坚持“一月一报告、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述职”。每月要求上报案件查办、反映问题线索处置和主动交代问题人员等情况;每季通报各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半年召开片区会,总结半年工作成效,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并由先进单位作典型发言,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年底组织纪检组长述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重要依据。

   健全保障机制,增强动力。 市纪委先后制定《市纪委派驻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市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等进行细化和规范,为派驻机构履责立起硬杠杠。此外,完善统一管理,市纪委对派驻机构和委局机关一视同仁,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干部成长进步一同关心,重要活动一并参与,交流干部考核一并进行,使派驻机构工作与委局机关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宜春市纪委  龙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