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5年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24.03.2014  06:44

  今视网3月23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3月23日,记者从我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引导居民节约用气,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将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目前,我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正在酝酿中,今年将开展调研工作,逐步建立阶梯气价制度。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