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巡视组向17家国企反馈情况

28.08.2015  13:34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根据省委统一部署,6月18日至8月15日,省委8个巡视组分别对17家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五人小组”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同意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8月21日至8月25日,省委各巡视组陆续向被巡视国企反馈巡视情况,同时,将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被巡视企业处理。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了新钢公司、江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观念逐级淡化,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提供便利,虚假贸易涉嫌利益输送。有的资金管理不规范,承包人借款大量逾期不还存在偿债风险。有的工程项目管理隐患较多,项目承包不规范,以包代管,还有的项目存在非法转包、分包;合营项目多,经营风险和廉政风险积聚。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了省能源集团公司、江中制药(集团)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重经营管理轻党的建设,存在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党员发展及干部任用情况;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重大投资、企业并购等调研论证不够,部分投资项目存在经营风险;企业内控管理不严,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项目超预算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执行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购置车辆和房产供其他单位使用、超标购买公务用车、滥发奖金福利等违规违纪行为。有的选人用人存在任人唯亲、地域化现象。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了省建材集团公司、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管党治党不严,重业务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管控不力;执纪监督问责偏轻偏软,监督责任不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下属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未能及时严肃查处。有的经营管理存在漏洞,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有的在股权转让中贵买资产,有的存在“靠山吃山”、违规操作、搞利益输送,蚕食、围猎国有资产资源等问题。有的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约束不到位,一些下属单位设“小金库”、私分公款。有的选人用人不规范,下属单位存在“任人唯亲”现象。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违规报销各类费用,违规租赁楼堂馆所,违规在风景区开会培训,还有的领导干部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同时领取车贴。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了省煤田地质局、省出版集团公司。该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经营、轻党的建设,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力;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对下级单位及其负责人管控不力。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索要钱财,非法融资借贷;有的利用公款拉关系做人情,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吃里扒外,身为国企领导干部,还在私企担任职务,涉嫌利益输送;有的幕后操纵配偶入股经商办关联企业,暗施“援手”,为亲属谋取利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有些单位违规滥发福利、津补贴;有的领导干部超标配备、使用、占用公车,有的“以权谋房”,有的沉湎于字画、古玩、瓷器、红木。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有的单位资质管理不严,出租、出借、挂靠、转让等现象普遍,有的大型物资材料采购人为操作迹象明显。财务管理不规范,有些单位无票据列支,贷款弄虚作假,大额资金支出无审批程序,资金私存私放、挪作他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执行不严, “近亲繁殖”现象普遍,存在“挪编”“占编”套取工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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