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工作巡礼】南昌:风清舵正行自远

29.09.2017  23:52

风清舵正行自远

  ——南昌市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

  这5年,高压反腐步履铿锵,监督执纪寸土不让,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在坚守中锤炼;

  这5年,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制度笼子日益严密,护航发展的时代使命在行动中筑牢;

  这5年,机制改革阔步前行,自身建设深入推进,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在奋进中弘扬;

  ……

   强化政治担当,“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紧紧咬住“责任”二字,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以上率下明责。市委以上率下,高位推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建立以上率下、廉政谈话、履责留痕、问责通报、评议评价等5大工作机制。举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修班,采取“书记教书记”的方式,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面对面为市、县、乡三级300余名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专题辅导,点问题、教方法、指方向。各级党委(党组)书记静下心、沉下去研究主体责任问题,结合实际细化“两个责任”清单。

  层层传导压责。对落实“两个责任”逐级签字背书,市委、市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市委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针对领导班子和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纪律、作风、履职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别列举了11种和14种“第一种形态”适用情形,以及13种处理方式,明确纪实留痕、统计评价、跟踪问效、责任追究四条保障措施。出台节日廉情监督制度,建立节前提醒教育、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发力。向全市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笔记本》,实现履责纪实全程留痕。

  “一案双查”问责。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坚持“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于碰硬、较真叫板,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案件223起20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次,问责党组织39个。

   坚持久久为功,正风肃纪成效显著

  5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看住一个个重要节点,不断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的落实,出台南昌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措施,狠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及“私车公养”、“一桌餐”等不正之风。建立“新闻‘啄木鸟’明察暗访+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三方联动机制。与市委统战部联合,聘请24名党外民主监督员,建立党外监督队伍。依托“常青藤在线”,开展集中收集和曝光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机关干部“慵懒散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办解决“慢作为”热线投诉670余起。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93起,处理8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6人。市纪委公开通报42次,曝光典型问题146起。

  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2013年以来,全市廉政账户收到主动上缴的“红包”礼金3578.21万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案件74起、处理95人。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专项治理。出台《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查处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550起,处理86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6人,12个单位被核减编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梳理问题线索185件,查实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市村“两委”换届前集中查办一批案件,通报典型案例8起。

  制度机制日益完善。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南昌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南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关于专项整治文山会海问题十三条措施》《关于开展节日廉情监督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家访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为各级改进作风提供了制度保证。

  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顽强的意志品格和使命担当,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着力建设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坚持力度不减。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426件(次)、立案3498件、结案345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2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5人,乡科级干部54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9人。重点查办了市房管系统、公路系统、商贸系统腐败窝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一把手违纪违法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市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柳华、红谷滩前湖高校园区管委会原主任曾必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两个案件涉案金额均超千万元,是南昌市纪委有史以来最大案件,在党员干部中产生强大震慑。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发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成功缉捕1名“天网行动”在逃犯罪嫌疑人,得到省委、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聚焦民生民利。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惩腐肃贪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问题1356起,处理1477人,公开通报曝光356起527人。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2条,立案102件,处理115人,有力提升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率。

  把握执纪导向。牢固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意把握政策、区分情形,坚决把先行先试同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一般过错与违纪违法严格区分开来。对违反党的纪律后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合理定性量纪,做到宽严相济。始终旗帜鲜明地支持实干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严惩腐败者,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让投机钻营者没有市场。

  开展“四大行动”,大力净化政治生态

  从担当首位使命出发,自我加压,求实求效,扎实开展“廉洁南昌”四大专项行动,把家风建设作为廉洁南昌的细胞行动,把作风建设作为廉洁南昌的整风行动,把纪律建设作为廉洁南昌的常规行动,把政治巡察作为廉洁南昌的体检行动,建设南昌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以党员干部为主体开展廉洁文明家风专项行动。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意见》,市纪委制定实施方案,全市近万个基层党支部按照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部署的13项具体任务。通过发放公开信、签订承诺书、组织专题讨论、举办领导干部配偶专修班、编撰廉洁修身教材等方式,推动廉洁文明家风建设渗透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每个社区、每个家庭。开展廉洁文明家风查纠监督,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廉洁文明家风专题生活会。开展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工作,树文明节俭新风。通过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基层支部组织作用、领导干部示范作用、社区村部监督作用、制度建设促进作用和宣传教育引导作用等五个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带动了社风民风。

  以责任担当为重点开展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机关“庸懒散虚”作风顽疾等三个重点,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专项行动,通过“三书”整治,成效明显。全面梳理去年以来全市158个重大重点项目,确定22个项目为重点督查对象,制定专项督查方案,下发督查通知。组成10个督查组,深入全市14个县区(开发区、新区)、88家市直部门单位,并延伸至27个乡镇、街道、县区直单位进行督查,累计开展督查166次,发现有关问题50个。向新建区政府、市发改委等37个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指出问题28个。把领导干部履职履责情况作为督查工作重点,通过通报问责问效。

  以抓早抓小为切口开展纪律建设专项行动。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今年1-8月,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履责约谈13116次、提醒约谈4095次、任前谈话3804人次、函询谈话813人次。对市管干部开展家访监督,重点完成“两个责任”上门、“两项情况”报告、“两份承诺”表态三项任务。7月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家访监督125次,走访356人。

  以严肃党内生活为根本开展政治巡察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分两轮对市发改委等12个市直单位,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项巡察。第一轮巡察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137个,整改完成120个,问责处理58人。发现问题线索17件,已办结6件,给予党纪政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5个县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43个及问题线索14件,立案9件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实行巡察情况“双报告”、巡察问题“双反馈”、问题线索“双移送”、压实责任“双约谈”、问题整改“双台账”、履责失职“双问责”。制定《中共南昌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中共南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促进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执纪“铁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要求,把讲政治、立正身、走正道、扬正气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聚焦“三转”,明确职能,理顺关系,突出主责主业。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836个,精简率达83.18%。完成市纪委和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人数分别占行政编制总数的64%、56%。规范各级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

  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坚持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出台并落实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及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对县区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的选配严格把关,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双重领导体制更加具体。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设置36家派驻纪检机构,负责监督128家单位,实现了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正人必先正己。市纪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以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下基层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一准则两条例”、纪律审查业务、“守纪律讲规矩”等培训班,组织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知识考试,选派530余名干部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培训中心学习,选送140余人次到省委巡视组和省纪委专案组上挂锻炼、跟班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党日宣誓活动,制定《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入职承诺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大制度建设,制定操作流程,出台《南昌市纪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程(试行)》等16个文件制度,并汇编成册下发。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全市创优秀、全省争先进、全国出经验”工作竞赛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市纪委共荣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1项,个人荣誉17项。

  风清舵正行自远,征途如虹谱新篇。展望未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不忘初心,开拓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廉洁南昌,以新面貌新成效新气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