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工作巡礼】新余:风清气正好扬帆

13.10.2017  03:13

风清气正好扬帆

  ——新余市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200余次,处理违规人员31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2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208件(次),立案1035件,处分党员干部1054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

  全市共谈话函询158件(次),其中县级干部98件(次),科级干部45件(次),做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105人,重处分592人;

  全市共开展11轮巡察,派出63个组次,完成对75个市直单位进行常规巡察,覆盖率达90%,发现问题596个,提出意见建议505条,移交问题线索199个;

  ……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监督执纪问责,在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切实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良好的政治生态正逐步形成,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牵住“牛鼻子”,压实“两个责任

   以上率下。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全市落地生根。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大力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力落实。

   定责压责。 市委采取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到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求层层签字背书,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履行何责”、“如何履责”、“怎么追责”和“追责后果”等加以明确。

   考责问责。 严格考核问责,用好问责利器,确保“两个责任”的刚性落实。将“两个责任”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并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党委及班子成员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者,坚决问责。5年来,共有29个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向大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11个市直部门的32个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责述廉。全市党内问责77起共110人。

   抓细抓实,严防“四风”反弹

  紧盯节点抓监督。 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将作风建设延伸到基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着力扒掉“四风”问题“隐身衣”,严防反弹回潮。坚持经常抓、抓经常,逢节必暗访、逢假必检查,围绕公款吃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公务接待、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及奖金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5年来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200余次,处理违规人员31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2人。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处围标串标、违规借牌案件66起,涉及企业96家,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企业25家,违规金额上缴财政1000多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0人,有效地净化了全市的工程建设领域环境。积极开展“红包”专项治理,推进了对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殡葬和税收征管等4个领域的“红包”治理,查处违规收送“红包”问题15起15人。市县两级廉政账户收到主动上交的“红包”款共608.95万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多次由市纪委常委、纪工委书记带队,深入全市4个县区、157个市直单位、12个重点部门进行上门宣讲动员和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廉政账户共收到上交的有关“违插”款项440.56万元。

   深入整治“微腐败”。 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细化为3大类50个方面,精准发力,分类施策。5年来先后开展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19项专项治理,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补偿、惠农政策等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5年来,查处基层腐败问题477件546人,有力增强了群众对正风肃纪的获得感。

   加大执纪力度,用好“四种形态

   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干部,出重拳、动真格。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208件(次),立案1035件,处分党员干部1054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查处供电系统、粮食系统等重点领域腐败窝案6起48人。严肃查处了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胡建华,市房管局原局长刘小云,渝水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郭文琳等腐败案件。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转变执纪观念,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查处一般性违纪和轻微违纪放在执纪的重要位置,做到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同步进行、不分先后。通过信访核查、巡察等多种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耳朵、扯袖子。截至目前,全市共谈话函询158件(次),其中县级干部98件(次),科级干部45件(次),做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105人,重处分592人。

   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 始终把握正确执纪导向,制定《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澄清是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对市农业开发办被错告的1名同志进行了澄清保护。严格依纪依规审理案件,制定《新余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检查标准(试行)》,创新改进纪律审查宣布方式,把纪律处分宣布与现场警示教育相结合,发挥纪律审查综合效应。切实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做好执纪后的挽救、帮扶工作,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用好“利剑”架好“探头”, 党内监督威力持续释放

   巡察监督不断深化。 从2012年启动市级巡察工作,围绕“四个着力”,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从体制机制上给予保障。综合运用对口巡察、交叉巡察、系统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有序推进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工作。5年来,全市共开展11轮巡察,派出63个组次,完成对全市75个市直单位常规巡察,覆盖率达90%。通过巡察发现问题596个,提出意见建议505条,移交问题线索199个。就人社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换届风气、扶贫领域等4项工作开展专项巡察。统筹推进县区巡察工作,完善市、县区巡察监督格局,各县区对41个乡镇、县区直单位、村开展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及时发现解决了一批基层突出问题,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不断向基层延伸。

   狠抓巡察问题整改。 突出巡察问题导向,督促被巡察单位把问题整改抓实抓细。由市纪委分管领导带队、市委巡察组参与的方式落实巡察“回头看”,对已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责成相关单位“回笼补课”,有效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新余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建立巡察成果共享机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促进全市财政预算制度等工作制度改革。

   派驻“探头”作用有效发挥。 派驻监督强力推进,通过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21家派驻机构对115个市一级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进行“贴身”监督,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不断探索纪检组有效开展工作的方法途径,通过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各派驻机构共列席部门党委(党组)会议441次,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828项,开展廉洁教育277次,谈心谈话1054人次,初核信访件97件。

  常敲“警示钟”,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常念“紧箍咒”。 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和全市思想宣传工作总体部署。不断创新完善廉政教育机制,推行“党校教育+廉政教育”模式,在市属媒体开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党风廉政建设”等宣传教育专栏。举办全市纪检干部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1.6万名在职党员同时参加了考试。加强以本地典型案例为主的警示教育,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5年来,全市共有377名党员干部通过考试。

  长吹“廉洁风”。 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市图书馆开设廉政文化书柜,在新余学院成立廉政研究中心。每逢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都制作廉洁微信“大礼包”赠送全市党员干部。用好新余纪检网站和“清廉新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唱响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余“好声音”,稳住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压舱石”。

  巧打“三色牌”。 发挥本地红色、古色、绿色的资源优势,让全市党员干部群众随时随地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真正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美丽乡村为平台,巧打廉政宣传“绿色牌”。将廉政文化宣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村民阅览室建设建立廉政书角,结合体育文化广场打造廉政宣传栏、廉政画廊、廉政景观亭、廉政景观石等,结合村容村貌整治,建设廉政文化墙或廉政文化小巷。在端午节将廉政文化引入传统龙舟文化等节日活动中。以罗坊会议纪念馆、花桥支部等革命遗址为依托,巧打廉政宣传“红色牌”。以廉政征文为载体,巧打廉政宣传“古色牌”。深入挖掘和弘扬本地历史文化中的廉政基因,用活本土廉政文化,用身边的廉洁元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文化自信。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主题征文活动,形成《寻芳“凿齿之风”的白梅流馨》《分宜县介桥村严氏家风探析》等一批廉政文化研究成果。

  深入推进“三转”,铸造执纪铁军

  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 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全面落实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工作的要求。清理和调整市、县(区)两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县(区)两级共清理198个议事协调机构;完成市本级内设机构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整合为14个,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人员编制占委局机关编制总数的57%。全面深化乡镇纪委“三转”,乡镇纪委基本配备1-2名专职纪检干事,全市38个乡、镇(办)全部落实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它工作要求。探索建立“纪委委员工作室”制度,推进纪委委员履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理顺派出(派驻)机构与纪委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明确各派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办法和措施,不分管与执纪监督、查办案件无关的业务工作。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在市纪委网站、“清廉新余”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学习专栏,为党员干部建立起掌心上的学习资料库。通过这些方式加强机关党建,提升干部的政治素质,让机关党员干部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反复锤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强化自身建设,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紧紧围绕“负责任、抓紧办、讲真话”九字要求,做到负责任敢于担当,抓紧办提高效能,说真话实践忠诚。

   加强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度。定期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隐患问题大排查,坚持政治家访、谈心谈话,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做到早预防、早提醒。运用微博、微信、网站、短信等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的监督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聘请26名廉政监督员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外“生活圈”进行监督,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严防“灯下黑”。(新余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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