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总体思路

03.02.2015  15:01

  2月2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利在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深化医改、计划生育、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大重点,统筹推进医疗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卫生计生依法行政等八项工作,切实办好大病免费救治等八件实事,着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全力抓好三大重点,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一,全力抓好深化医改。启动实施第三批57个县(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省全覆盖。积极推进新余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在所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研究建立与行业特点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健全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科学编制《江西省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和建设标准。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80元。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县域内全覆盖。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率。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体系,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合理用药培训,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活动为抓手,推进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推进紧密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医疗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制定分级诊疗的指导性意见,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措施,落实社会办医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学科建设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全力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尤其是多孩生育。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做好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考评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对重点县(市、区)的督查指导。加强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和规范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对一孩生育实行登记制度,精简和规范再生育办理程序。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内部信息共享,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两非”专项整治年活动,抓好“两非”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从事“两非”行为。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力度,提高奖励扶助标准。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阳光助学、农村二女户绝育奖励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在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动建立计划生育服务联络站。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及专项调查。

  第三,全力抓好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启动新一轮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打造中医特色专科。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推广鹰潭市公有产权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省直医院新区建设,加强省级儿科、肿瘤科、妇产科、传染科等专科医院建设,加强市级综合医院建设。加快城市康复医疗、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发展。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实施全省疾控人才培养规划,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疾控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强化疾病防治有效协同。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重点加强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大村级计生专干培训力度,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和网络建设。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健全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网络,改善执法条件。实施省、市两级首席卫生计生监督员聘任制度,提升监督员综合执法能力。

   统筹推进八项工作,推动各项卫生计生工作稳步前进

  第一,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抓好三级医院现场评审工作,指导各地做好二级医院评审评价。继续推进“三基三严”训练和临床技能大比武活动,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继续贯彻落实《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进医疗责任保险,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建设,规范临床合理用血。

  第二,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措施,提高人禽流感、霍乱、不明原因肺炎等突发传染病防治水平,继续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继续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全面推进血防达标工作,确保2015年全省所有疫情县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建立风险监测会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专项监测。

  第三,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完善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开展行政权责清单梳理,整合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能,细化行政处罚执行标准,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继续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第四,加强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做好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考核管理,进一步扩大省市、省县共建学科的范围。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做好定向医学生毕业安置工作。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试点。

  第五,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探索中医药强省的战略框架,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深入开展“看中医、用中药、提疗效”活动,抓好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明显的示范中医院。加强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建设,今年再增加20个成员单位。

  第六,加强新闻宣传和爱国卫生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和先进典型宣传,弘扬正能量。加强舆情监测体系建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第七,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卫生计生信息化资源,初步建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核心数据库。重点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八,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力度。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培育和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成立省卫生计生委巡查组,定期对委直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招标采购,深入开展“红包”、回扣问题常态化治理。

   切实办好八件实事,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第一,继续实施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健全“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贫困家庭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以及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治疗的长效机制。自今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对全省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实施救治,重点用于补助由个人支付的检测和治疗费用。

  第二,全面推开新农合大病保险。在全省所有新农合县(市、区,包括统筹开发区)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实现参合群众全覆盖。同时,合理调整补偿方案,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好与基本医保、大病免费救治、医疗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第三,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的配套政策措施,简化审核报销手续,加快推进省、市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报销工作,切实解决极少数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

  第四,为失独家庭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补助标准,并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纳入补助范围。再生育技术服务每疗程补助标准上限市、县级提高到3500元,省级提高到6000元;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失独家庭最高可补助8万元。

  第五,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高到40元,新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深入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抓好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定期集中巡诊。

  第六,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试点。今年我省将选择1个设区市和部分省级医院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试点,全年至少发行100万张以上居民健康卡。

  第七,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将检查范围从农村扩大到城镇,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重点为计划怀孕的夫妻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随访等19项服务。

  第八,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开展的“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活动,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进各项便民惠民服务,包括改善门急诊布局,提供人工或信息化导诊、分诊服务;净化门急诊环境,保护患者隐私;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提供多样化的预约诊疗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逐步消除门诊服务“三长一短”现象等。

  此外,要全面开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科学编制“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卫生计生扶贫和援疆工作,动员全系统完成各种对口支持任务。开展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援外医疗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系统和谐稳定。抓好后勤保障和干部保健,关心离退休老干部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