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春市消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7万元

14.03.2014  17:54

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即将到来,消费者权益问题再次成为全国上下关注的焦点。3月12日,记者从宜春市消协获悉,2013年,宜春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29件,已调处1022件,调解成功率达9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7.34万元,提供案情给相关执法部门罚没款23.6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9421人次,办理重大投诉8件,收到表扬信9封。

2013年,宜春市消协“3·15”宣传活动和引导消费活动有序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显著。“3·15”活动日,在宜春中心会场安排布置了宣传服务咨询展棚76个、诚信维权展板30块。涉及消费维权的行政职能单位、为民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涉及公众服务的社会保障企业和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参加了活动。有关单位安排了本单位专业人员受理市民的各类咨询、开展答疑解惑、受理投诉,展示了本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查处和监督过程中获得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如假烟、假酒、仿冒名牌食用油等,用实物真假对比的方法形象地为市民讲解如何分辨真假商品、识别合法与不合法进口产品的标志等消费知识。现场给市民发放《中国消费者报“3·15”特刊》1500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3.5万份,现场提供咨询320人次、受理消费投诉6起。发布消费警示36条、消费提示25条,根据投诉情况和消费热点编写了20篇消费警示在宜春市电视台、《宜春日报》、《赣西晚报》发布。各县(市、区)发布消费警示60多条,设置了48个宣传服务咨询展棚。

2013年,宜春市消协把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一是与工商局、商业局、农机局、部分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在宜春市各乡镇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消法》等与消费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惠农政策,普及消费知识,解答维权问题,传授相关技能;二是组织企业技术人员入户免费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状况检修,讲解使用维护保养知识、操作技能,检查用电安全等服务,征求用户意见等;三是组织宣传车队到各乡镇开展巡回宣传服务。2013年,全市组织了300余辆宣传彩车跑遍了全市各乡镇,设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点180余个,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

为更加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解决消费纠纷,宜春市消协积极开展和加强规范化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在村、社区、商场、集贸市场、公用企业设了2681个消费维权站示范点。2013年,维权站示范点提供咨询23127人次;受理调解181起。宜春市建立消协分会93个,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2240多个。(牛志敏 甘露 刘姣)

来源:宜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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