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26.01.2018  14:11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赣教办函【2018】3号),公布了教育系统29个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受检情况,我校以101分的高分荣获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全省唯一一所考评成绩过百分的高校。

这是我校继被评为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优秀单位”后,再一次取得的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