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单位

24.01.2018  01:30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赣教办函[2018]3号)文件,对全省各有关高校、厅直属各单位、各院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通报,我校被评为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优秀单位”。这是自2016年我校纳入省属高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以来,连续两年获此荣誉。
  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注重顶层设计,落实节能资金投入。以建设“节约型校园”为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和完善制度为重点,以“技术节能” 研究创新为突破,节能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完成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校园照明系统改造、供水系统修建工程等项目,有效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 今后,学校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和打造绿色低碳校园工作,争取使我校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