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启动2017年第四批巡察工作

03.11.2017  23:35

  11月1日上午,2017年萍乡市委第四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办主任、市监察局局长贺雪平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常务副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姚红雁主持。市委巡察办、市委各巡察组全体同志,第四批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同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联络员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市委三个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体现了统筹安排节奏快,聚焦问题发力准,措施得力成效实等三个方面显著特点。

  会议要求,从市委第四批巡察工作开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市委巡察办、市委各巡察组、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要以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条例》等中央三个规范性文件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抓好市委第四批巡察工作。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主动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自觉诚实接受巡察监督。各巡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紧扣单位特性,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市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要严明纪律要求,坚守职责定位,加强队伍建设,用好“五账工作法”,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强化成果运用。图为会场。(萍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