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完成2015年第四轮专项巡视

06.03.2016  11: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17日,省委8个巡视组对29家省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视。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五人小组”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同意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据统计,这轮巡视共发现涉及厅级干部的问题线索101件、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388件,巡视中还发现省直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一些倾向性问题。省委巡视办将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被巡视单位处理。

    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公安厅、省外侨办、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进行了巡视

    省公安厅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主体责任意识逐级弱化。公安队伍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待加强。有的领导干部少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下级公安机关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监管存在漏洞,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完善。对警察学院监管不力,学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任用干部,领导干部子女在学院工作较多,有的未按程序和规定调入;基建工程项目不规范。

    省外侨办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办属单位党组织作用虚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驻办纪检组查办违纪案件力度大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有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涉外涉侨接待工作和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公费旅游、超标准使用公车等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单位内部近亲属偏多,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力。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有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少报漏报。经营管理活动存在决策不当、管控不力的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商务厅、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了巡视

    省商务厅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对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干部日常监管不严,少数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够严,程序不够规范。原外经贸大楼处置效率低。财务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报销现象。因公出国(境)把关不严,会展活动监管缺失。行政审批和资金调配存在薄弱环节。

    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超标准接待、超标准购买使用公务车、公款吃喝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在外兼职并领取薪酬,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贴补贴现象。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存在照顾关系户、搞小圈子的现象。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行政化色彩过浓。

    省交通运输厅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下属单位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个别单位仍存在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等问题。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不够,执行有关程序规定不严,存在超编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机关作风建设抓得不紧,部分处室和少数干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现象。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不严,工程项目不招标、围标串标、分包转包现象严重,一些工程建设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民族发展项目审批、资金跟踪督查、资金使用效果评估等把关不严,存在虚假申报、重复申报情况。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部分干部任职手续不完备。部分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现象。机关内部管理不严格,存在好人主义现象,个别干部上班比较散漫。财务管理存在违规问题。

    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国资委、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水利投资集团进行了巡视

    省国资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省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内设机构监管不力。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存在违规向省属企业筹钱、摊派以及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等问题。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机关处以上干部亲属子女在省属企业从业较多,存在“带病提拔”、混编混岗现象,少数领导干部瞒报漏报房产。对省属企业监督管理乏力,一些省管企业领导层滥发津贴补贴。

    省粮食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存在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对违规收受“红包”问题治理不力,存在违规报销旅游费用、私车公养、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到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存在私设“小金库”、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投资经营决策失当、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个别下属单位和个人违规炒股、炒期货,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省发改委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纪检组抓早抓小办法不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公款消费和公款送礼等问题。存在私设“小金库”、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项目实施存在管理不严、资金拨付使用监管不力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领导干部瞒报个人事项。

    省水利投资集团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违规报销公款旅游费用、违规购买配备占用车辆及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补贴等情况时有发生;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选聘人员随意性较大;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比较混乱,存在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问题;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比较普遍,存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违规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