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公交卡可磨损,人心不可磨损

26.06.2015  13:04

  南京市民王女士近日去办理公交卡(金陵通记名卡)退卡,却被告知曾经被收取的30元押金无法退还,原因是公交卡每月还要收取1元的磨损费,30元押金早就被“磨损”掉了。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后发现,在《金陵通记名卡办理规定》中的确有磨损费一说,但有市民对磨损费收取是否合理,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扬子晚报6月25日)

  公交卡是为了方便市民乘坐公交车的利民卡,在全国各大城市都普遍存在,南京收取公交卡磨损费却绝对成为了公交卡管理上少见的奇葩。

  南京市民在办理新卡时,工作人员一般也只是询问是办记名卡还是不记名卡,如果是不记名卡,要收取25元的工本费,如果办理记名卡,收取的则是30元的押金。至于记名卡每月收取的一元磨损费,工作人员并没有进行提示。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是不是公交卡管理部门鼓励市民使用不记名卡呢?

  公交卡的使用对象主要是本市市民,对于公交卡收取押金问题,大家都能够理解,因为公交卡制作和使用过程中肯定存在工本费问题,如果因个人保管不善丢失,会造成工本费的浪费,适当的收取押金能够督促使用者妥善保管,公交卡只要不丢失或损坏就不影响使用,所以公交卡每月一元的磨损费不止是市民不理解,像我们这些旁观者同样不能理解。

  在市民卡公司制定《金陵通记名卡办理章程》中规定收取公交卡磨损费问题本身就不合理,可是居然能通过工商部门的备案,物价局对此不闻不问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工商部门和物价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行使监督和管理权,漠视的态度让百姓心中的政府形象不免打了折。

  市民对公交卡磨损费收取非议颇多,2012年就有市民将市民卡公司告上法院,法院最终也做出了市民胜诉的判决。但是3年多的时间里公交卡磨损费还是照常的收取,这不能不说除了管理的滞后外,职能部门还存在渎职、不作为的问题。

  每月一块钱的磨损费虽说不多,但是就这个问题来说,磨损的不止是公交卡,同时是对百姓心理的磨损,公交卡磨损了可以换新的,但是人心磨损了怎么来补救,小问题同样能折射出大现象,在政府职能部门叫嚷着百姓事多的时候应该更多的看看自己的工作是否真的做到为人民服务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合理的做法就要改,市民卡公司不能因为利益失掉民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政府形象在这样的小事情上都能折跟头,政府职能部门失去的将是老百姓的信任,让老百姓感觉自己只能活在逆来顺受的社会底层,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体制怎么体现的?

  拿着不是当理说不对,看见问题不想管更不对,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拿着老百姓的钱而不管老百姓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