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沉下去 党员形象树起来

28.05.2014  18:0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志愿服务作为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和党员融入基层、融入群众的一个重要嵌入点,其成效好坏意义重大。新形势下,开展好党员志愿服务,必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党员志愿服务的认识升华和科学引领,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常态化上下硬功,做到“三多三少”:

多一些针对性的“按需服务”,少一些盲目性的“被服务”。目前,党员志愿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被服务”现象。不少单位和个人在开展志愿服务内容依然局限于“扫大街、看老人、做表演”老三样的简单重复,内容形式单一,群众真正需求的个性化服务较少,表面上看起来很热闹,实际上可能不是很受群众欢迎和认可。要确保群众不“被服务”,必须解决服务供需“两张皮”现象,关键是做好服务供需的对接。首先要摸清群众需求,做群众需求“明白人”。 社区(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查,摸清群众所需所盼。同时,党员个人要结合社区(村)报到和挂点帮扶等工作,走村入户,在常进家门、常唠家事、常来常往中更深入地摸清群众的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服务“需求库”,实行动态管理。二是顺应群众需求,构建服务需求的“供给库”。党员志愿者要结合社区报到制度,对服务项目做出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根据志愿者的岗位特点、能力特长及服务项目,进行分门别类,纳入不同的服务“供给库”。同时,可以根据各单位职能,以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组建一些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及时将党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的联系方式、服务项目等信息在其所服务社区(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点名服务。三是要根据供需情况,进行合理调配。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志愿者报名注册情况和社区(村)分布及需求情况进行统筹调配,确保服务资源分布合理。同时,可以根据群众提出的服务申请,给所辖志愿服务队或党员志愿者进行“派单”,开展针对性服务。

多一些“润物无声”的“个体行动”,少一些“轰轰烈烈”的“群体出动”。党员作为党的组成细胞,是党的具体“形象代言人”,群众怎么认识党、评判党,归根到底要看身边每一个党员的具体行动。同样,党员个体作为志愿服务的主体,也是群众认识和评判党员志愿服务的关键。少数单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喜欢搞声势浩大的集中志愿服务活动,陷入把集中服务当做志愿服务全部的误区,而忽略了党员个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开展好党员志愿服务,应该正确处理好个人服务和集中服务的关系。一方面,要紧扣中心和重点工作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集中志愿服务必须坚决杜绝“会一开,相一照,活动就结束”的“大呼隆”现象,杜绝出于功利主义的考虑,做表面文章、搞花花架子,要以亲民为民、脚踏实地的作风,真心实意的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在群众中立威信、树形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激发党员个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党员志愿服务成为党员日常生活的自发行为。要引导和鼓励党员干部根据自身特长多开展力所能及的个人服务,从群众的需求出发,默默无闻、扎扎实实地做好群众需求的每一件小事,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尊重和认可。比如,我们的党员可以通过“结对认亲”的形式,对一些儿女不在身边,缺少亲情关爱的老人,定期上门看望,陪他们聊聊天、散散步,查查他们家水电气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对于一些有特长的党员干部,比如教师党员,可以发挥职业特长,多开展些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课后辅导,做留守儿童的“心理妈妈”。总之,要从点点滴滴不起眼的小事做起,走进百姓家里,走入百姓心里。这样的“润物无声”效果或许强过“轰轰烈烈”。

多一些“细水长流”的常态化服务,少些“一阵风”的运动式服务。少数地方和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存在“一阵风”现象。比如,有些福利院老人一到志愿服务活动日,就被洗几次头,被洗几次被子等,但平常却鲜有人去。这种“一阵风”现象使得党员志愿服务变成了行政命令下的“作秀”、变成了应付要求的“作秀”。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能否力戒流于形式的“一阵风”,能否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抓好制度建设是关键。必须坚持以制度化建设为保障,推进党员志愿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一是要建立在职党员报到制度和服务反馈制度。要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引导其到所在居住地社区(村)报到,接受单位和社区(村)党组织双重管理,参与社区(村)的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村)党组织要对党员志愿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相应台账,并及时将志愿服务情况反馈至党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强化激励引导机制。把志愿服务纳入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党性分析、评先评优及干部“”的考核重要尺度。同时,要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大力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 简桂生 胡飞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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