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营改增纳税人确认工作进展顺利

15.04.2016  09:33

  为保障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5月1日起如期启动,市国税、地税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日前,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17909户营改增纳税人前期调查确认工作顺利完成。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在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在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目的是消除流通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减轻企业税负,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

  今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我市国税、地税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章立制抓落实,先后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和工作布置会,制定下发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实施方案,细化47项具体内容,倒计时安排任务,逐一落实到部门、逐项分解到人。集中力量抓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全面学习营改征政策文件和工作要点,确保执行工作不走样;夯实基础抓调研,完成基础平台建设,做好征管、申报、税控系统等税务端和纳税人端应用系统的升级、测试,逐户上门核实经营情况,准确界定营改增纳税户;强化服务抓宣传,充分利用纳税人学校、12366纳税服务热线、QQ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载体,加强营改增政策宣讲,多层次、多渠道为纳税人做好服务,答疑解惑。与此同时,主动沟通,建立国税、地税、财政协调机制,明确营改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防伪税控、发票领购以及税收优惠等过渡事项的办理方式,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据了解,2013年8月1日,我市首先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又分别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全市前期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反映良好,基本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税负、促进发展的预期目标,截至2015年底,我市前期试点纳税人达到7030户,累计实现减税5.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