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5月1日起 江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14.04.2016  16:27

3月31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视频动员会。记者获悉,我省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市民关心的二手房交易为例,税负将明显降低。

 

  成绩

  已有6万余户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省国税局局长胡立升说,2013年8月1日,我省对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实施了“营改增”,2014年1月1日改革试点范围扩围到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同年6月1日进一步扩围到电信业。

  “自2013年‘营改增’以来,我省认真落实国务院统一部署,保证了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征纳双方已经基本适应了新税制的各项要求。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省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到63437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119户,小规模纳税人51318户,累计实现减税68.09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5.37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间接减税32.72亿元。

 

  意义

  有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胡立升说,此举将有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第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第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最后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获利。

 

  进展

  已移交18.9万户拟试点纳税人名册

 

  此前,省地税局将18.9万户拟试点纳税人名册移交给了国税。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省国税局将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保证税制转换平稳过渡,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95%的县(市、区)实现联合办税

  我省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免税收285亿元。我省推进国地税合作,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了联合办税。

  今年,我省将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基金,并将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

 

  “营改增”后

        二手房交易税负明显降低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陈国英介绍说,二手房交易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仍由国税委托地税部门征收,二手房交易的优惠政策将维持不变,2年(含)以上免征增值税,申请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材料也基本和以前一致。

  改革之后的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增值税将不再包含税价,因此税负降低。若2年以下,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按照5%的税率征收,那么100万房产,按照营业税征收为:100万×5%=5万,即需纳税5万元;而改为增值税之后,即为:100万÷(1+5%)×5%=4.76万元,改革之后要少纳税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