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厅主要领导委托,6月17日下午,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就依法治教接受省内有关媒体专访。
依法治教的重点
依法治教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重点是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学,坚持依法执教。
在推进依法治教的过程中,我省将着力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转变管理职能,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学校管理;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养;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完善工作机制,保护学生权益。
《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形成
据介绍,2014年10月我省启动《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立法工作,2014年底形成了《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初稿。
今年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的强力推动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进行数次修改,形成了目前的《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
各方关注的焦点
从立法调研和征求的意见建议来看,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而言,最关注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学生人身安全能不能够得到更为有力、更加可靠的保障;二是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和途径,走什么样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学校而言,最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也是两个:一是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中,学校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承担什么责任,哪些情况下学校可以免责;二是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引发纠纷后,特别是出现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时,如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规定了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其他社会各界的职责和义务,合理划分了伤害事故当事各方的责任,规范了事故的处理程序和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与方法。
杨慧文副厅长就依法治教接受媒体专访 -
南昌17:48 18.06.2015 教育网